稻香村在北京有二十多个分店呢你就近选择吧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门市部一览表
总部销售部

东直门内北小街 19号
84043305
总部人力资源部
东直门内北小街 19号
64036257--537
食品加工厂
昌平区北七家
81768218
第 1营业部
东四北大街 126号
64033443
第 2营业部
灯市口大街 10号
65137563
第 3营业部
东直门内大街乾元大厦一层
84043305
第 4营业部
安定门立交桥北侧路东
64226368
第 5营业部
虎坊桥路 6号
63036785
第 8营业部
安定门外外馆东街
64249051
第 10营业部
西四北大街 48号
66175067
第 12营业部
朝阳区小营路 6号
84651362
第 14营业部
新街口外大街 8号
62019994
第 15营业部
海淀区小南庄 41号5门
62527070
第 16营业部
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75号
66026652
第 18营业部
朝阳区望京新城广顺南大街 2号
64757234
第 19营业部
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 124号
68887866
第 20营业部
朝阳区芍药居北里 305号
84639206
第 21营业部
石景山区鲁谷路 9号
68655579
第 22营业部
朝阳区和平里西街小黄庄乙 8号楼B座
84287613
第 24营业部
西外交大东路 60号
62262128
第 25营业部
朝内南小街东总布西口
65261009
第 26营业部
海淀区西翠路 6号(今日家园)
88285763
第 27营业部
朝阳区八里庄西里74号楼 85863530
第 28营业部
丰台区右安门外东三条一号楼底层
83547509
第 29营业部 朝阳区酒仙桥将台西路19号2号楼一层 64328552
西罗园经营部
丰台区西罗园四路通车站对面
67226304
金台路经营部
朝阳区金台里西 2号楼

85995016
牡丹园经营部
海淀区塔院小区迎春园邮电局东侧
62029799
刘家窑经营部
丰台区刘家窑北里 11号楼前
67611020
看丹桥经营部
丰台区新华街七里 10号楼
63733404
通州区经营部
通州区车站路 19号
69557012
恩济庄经营部
海淀区恩济庄 96号
88110369
西三旗经营部
昌平区西三旗环岛东路新龙商场一层
82912252
昌平经营部
昌平区政府街
80108173
和义经营部
和义小区商业楼一层
67994393
门头沟经营部
门头沟新街南大街 15号
69869888
旧宫经营部
大兴区旧宫镇清逸园 32号
87913443
松榆里经营部
朝阳区武圣东里 54号
67309258
首都机场经营部
朝阳区首都机场南路 7号
64584141
顺义经营部
顺义区建新南区 1号楼
69445345
花市经营部
崇文区东花市南里二区 4号楼
67153800
涿州经营部
河北省涿州
0312-7120225
大兴经营部
大兴区黄村镇
69293288
宋家庄经营部
丰台区政馨园小区 1区1号楼
87688170
管庄经营部
朝阳区管庄西里
65768899
天通苑经营部
昌平区丽水园小区 8号楼
84811480
平谷(豪庭)经营部 平谷区向阳街7号 69981349
北苑店经营部 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1号院1甲4号院 66714690
甘家口经营部 海淀区增光路23号 68355108
广安门经营部 宣武区红莲北里20号楼 63466648
北京稻香村和稻香村不是一家。
1、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位于前门外观音寺,南店北开,前店后厂,很有特色,,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产品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欢迎。
北京稻香村曾荣获“中国名牌”、“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华老字号”、“北京市著名商标”、“2005年度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
“2005年度中国食品工业重点行业(糕点)十强企业”、“2005、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等多项荣誉,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国饼十佳”和“中国月饼龙头企业”。
2、稻香村:
稻香村起源从1773年,距今已有247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当年乾隆皇帝下江南,在苏州品食稻香村糕点后,赞叹为“食中隽品,美味不可多得”并御题匾额,名扬天下。
?稻香村(苏州)从创始初期的苏州观前街老店发展到现如今已经在全国拥有十个现代化食品生产加工中心,并在山东、江苏、云南、内蒙等地拥有多个原料直供基地的大型集团化食品企业。2018年10月12日,北京稻香村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字样,赔偿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115万元。扩展资料:
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
苏稻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案件在4天后有了变化。9月26日,苏稻的代理律师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拿到了《民事裁定书》,解除了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苏稻在几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的裁定,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9月22日作出的裁定认为,苏稻在蛋糕、糕点、月饼、面包、饼干、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诉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

鉴于临近中秋节及国庆长假,传统糕点等商品处于销售旺季,月饼、糕点等被诉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会显著增加,如不责令苏稻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将可能会对北稻的市场份额造成严重影响,从而使其利益受到大幅减损。
针对此次裁定,苏稻方面称已按法定程序进行积极复议,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撤销保全裁定,同时向法院提供了 6000万元反担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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