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人有一些可靠的特质,包括:
1. 淮安男人气值好,气候温润,地处南北交界处,既有南方人的灵秀,又有北方人的豪放,这种特质使得淮安男人在性格上具有很高的可塑性和适应性。

2. 淮安男人的创业环境很好,商业氛围浓厚,这为淮安男人提供了很好的打拼条件。
3. 淮安男人顾家,大都以家庭为中心,愿意为家庭努力工作,赚钱养家。
4. 淮安男人素质高,大多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和优良品质,这使得淮安男人的社会形象更加优秀。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特质仅仅是淮安男人的一些普遍特点,并不代表每个淮安男人都具备。同时,人的性格和行为也会受到个人经历和环境的影响,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一个人的特点归结于他的出生地或族群。
2023淮安清江浦春节补贴政策一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取得近3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非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
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5.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全部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首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8:30-11:30,地点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会展大街100号)。其余各专场公告另行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报名表》(附件3)的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2)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为报名成功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多报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能同时报考《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公告》岗位和本公告岗位,一经查实,取消《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公告》岗位的应聘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当次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适岗评价
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无法联系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体检、考察与公示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其它原因等造成缺额的,经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可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
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选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后,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本科生1万元。对于江苏籍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分别增加2万元。
2.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参照我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有关政策,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和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还可以申报“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并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符合《淮安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60090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517-89668823。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1.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xls
2.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报名表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2023淮安“清江浦10条”春节补贴政策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障2023年春节期间就业形势稳定,企业有序生产经营,消费潜力有效释放,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全力实现“开门红”,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鼓励企业稳岗留工
对2022年应税开票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1月16日至2月5日期间安排非淮安户籍且在区内参保员工留厂连续在岗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鼓励企业外出招聘,1月16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参加赴市外招聘活动的,给予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补贴。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的补贴。
积极促进购物消费
持续推进“乐购清江浦”购物活动,发放新一轮政府消费券,支持重点商贸企业推出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支持25家重点餐饮企业开展年夜饭、年货礼盒让利活动。鼓励购房、购车消费,对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寓的,每套房可领取2000元补贴,在我区37家限上汽车4S店购买新车的,每辆车可领取不少于1000元补贴。
开展节日慰问活动
全区各级工会向春节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留区职工开展赠送“冬日暖心礼包”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区坚守的外地员工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
关心关爱外卖骑手
为春节期间外地留区在岗外卖骑手、党员骑手发放“温暖大礼包”。鼓励外卖平台联合物流服务商按时间段制定春节前留岗晚走、春节值班在岗、春节期间持续到岗、春节后早日返岗的外卖骑手按工作量提供累计不高于2000元/人的奖励补贴。
加快企业产能释放
奖励“开门红”制造业企业,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开票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超2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加大“小升规”扶持力度,在原“小升规”3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对一季度新列统的工业、商贸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分别再奖励3万元。
开展百人千企服务
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举措。对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实施“111”清单式服务,即开展1次综合服务招聘、1次助企纾困政策宣讲、1次校企对接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生产和建设计划安排;协助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做好水、电、气、热和原材料、建筑材料等要素保障。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对员工留区过年、春节后立即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予以通报表彰。
助力银企加强对接
对2022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加大“苏岗贷”融资支持。加大金融信贷、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政银企对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鼓励返区留区就业
通过“大篷车”等方式,深入镇街为群众开展“家门口”招聘活动,发放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大礼包”。组织返乡人员、乡贤代表等座谈会,推介淮安就业创业政策,吸引回淮发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经介绍返淮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大力支持创业就业
由社区收集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属地分局进行集中办理,鼓励个体工商户进驻村、社区提供居民生活服务业务。对从事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身技能等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豁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优化“个转企”登记流程,允许保留使用原有字号行业。
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