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核心提示法律分析:养狗厂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养狗厂可以办理成个体工商户。须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应当会同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

法律分析:养狗厂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养狗厂可以办理成个体工商户。须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应当会同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发给《犬类养殖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给予书面答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养殖场注意事项

养殖场注意事项,在生活中有很多人会自己创业,而对于农村的人来说,最好的创业方式就是通过养殖业,因为在农村有足够大的场地,不同的动物养殖方法是不同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养殖场注意事项。

养殖场注意事项1

一、建筑安全

在建设畜禽养殖场、畜禽圈舍时要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制度,施工方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开展施工。对年久失修的畜禽养殖场户要开展建筑安全整改,禁止在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内生产经营。养殖场选址不存在水淹、坍塌、滑坡等安全隐患。建筑材料或室内装饰材料不得采用彩钢板或聚氨酯材料。

二、防灾安全

在雨季,特别是暴雨、强降雨、大雪、大风等天气来临前,养殖场户要注意排查养殖场内外环境,及时清理排水沟渠、砖墙修缮、加固屋顶、补漏等工作,防范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和发生水淹、塌顶等情况发生。高温天气要做好防暑工作,加强通风降温,防治人畜中暑。

三、用电安全

1、养殖户应加强防火措施,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杜绝明火,严禁乱拉电线,用煤炉加温时,与周边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另外,在养殖大棚附近可以挖水池、储存水缸和沙土等,以备不时之需。

2、应当采用防雨、防潮、防水的灯具、开关、插座。使用电缆线或线路套管作为电源线,并按电工操作规程架设。用电线路杜绝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进户总线及分线路安装漏电保护。

四、空间安全

畜禽养殖场的沼气池、化粪池、深坑、密闭或半封闭存粪池等容易发生缺氧、中毒、爆炸等危及人畜生命安全事故的区域,养殖场户要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开展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私自下池作业。对建有沼气池、化粪池等粪污储存处理池的养殖场要印发张贴安全生产规范,开展从业人员沼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沼气池建设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出料口要安装防护和警示标识。露天沼液池、多级沉淀池、深坑等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加装护栏、围栏等设施,避免人畜跌落溺水。在寒冷季节,要提醒养殖场户严禁在密闭的环境内采用燃烧木炭等方式进行取暖供暖。

五、机械安全

养殖场户对养殖场内配备的饲料粉碎机、切割机、自动料塔、青贮打捆机、干湿分离机、翻耙机、智能化设备等机械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落实专人操作维护,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和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培训,提高养殖场户农业机械操作安全意识。

六、质量安全

畜禽养殖场户要健全养殖档案,实现养殖环节质量安全过程监控。畜禽养殖者要依法依规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坚决维护动物卫生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销售、贩卖、加工或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畜禽进行采血、医疗、解剖或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医疗器械、医疗废弃物等应按规定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以免造成人畜共患病的传染和其他伤害。

养殖场注意事项2

畜禽养殖场应该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干燥、排水良好和背风向阳的.地方。要注意通风流畅、采光性强,交通、水电便利并远离污染源。平原地区,场址应选址在比周围地段稍高的地方;山区应选在稍平的缓坡地建设畜禽养殖场。

应保证水源水量充足,使用方便。畜禽饮水水质应符合农业部制定的《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NY 5027-2008 )。畜禽养殖场投产后,每年应监测水源水质2次,并定期清洗消毒供水系统。

一定要远离化工厂、工业公害污染区、矿区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必须要远离村镇、居民点,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场区空气清洁、无污染,场区环境安静,无噪音干扰或干扰较轻。

不应在原有旧畜禽养殖场上新建养殖场或扩建,不得位于畜禽类屠宰场、畜禽产品加工厂、兽医站、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等下风向。

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必备的畜禽养殖设备主要包括各种畜禽舍、畜栏、地板、垫料、笼具,喂料及饮水设备、通风设备、光照设备、环境控制设备、清粪设备以及运输设备等。

畜禽舍建筑材料应无毒、无害。畜禽舍墙壁、屋顶、天花板应选用坚固、防水、防风、防虫的材料,易于清洗消毒。畜禽舍地面也要排水好、卫生、安全舒适,易于清洗消毒。

畜禽舍内应有一定数量和大小的窗户,以保证畜禽舍正常通风和采光,要安装排气扇和风机,保证通风换气。

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应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畜禽尸体无害化设施。

养殖场注意事项3

养殖场注意事项如下:

1、 养殖场大门、生产区和畜舍人口处皆要设置消毒池,内 放火碱液,一般10 ~ 15天更换新配的消毒液。畜舍内用具消毒 前,一定要先彻底清扫干净粪尿。

2、 尽可能选用广谱的消毒剂或根据特定的病原体选用对其 作用最强的消毒药。消毒药的稀释度要准确,应保证消毒药能有 效杀灭病原微生物,并要防止腐蚀、中毒等问题的发生。

3、 有条件或必要的情况下,应对消毒质量进行监测,检测 各种消毒药的使用方法和效果。并注意消毒药之间的相互作用, 防止互作使药效降低。

4、 不准任意将两种不同的消毒药物混合使用或消毒同一种 物品,因为两种消毒药合用时常因物理或化学配伍禁忌而使药物失效。

5、 消毒药物应定期替换,不要长时间使用同一种消毒药物, 以免病原菌产生耐药性,影响消毒效果。

一、前置条件

 

 1、动物饲养场: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与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消毒设施、设备;

 

 4)场内设有专职的畜牧兽医人员1名以上,并定期接受培训,有关从业人员需定期作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5)场内应建有各项制度:重大动物疫情上报制度、免疫防疫制度、检疫报检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消毒卫生制度、人员进出制度等,并张贴上墙;

 

 6)有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冲洗消毒设备。

 

 2、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

 

 1)选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农业部门的定点屠宰资格。

 

 2)布局要求:

 

 A、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必须分开,门口有消毒池;

 

 B、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

 

 C、应设置非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清洁区,原料、产品各行其道,以防交叉感染;

 

 D、有畜粪处理设施,达到环保要求。

 

 3)屠宰设施要求:

 

 A、屠宰设施必须符合动物检疫流程的要求;

 

 B、应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验收间、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

 

 C、屠宰间墙壁瓷砖应贴至2米以上,屠宰间必须是流水线生产,有吊宰设施;

 

 D、应配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屠宰加工设备、产品专用容器、专用运载工具;

 

 E、应设有检疫室;

 

 F、应设有检验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化验人员1名以上,配备相适应的检验仪器;

 

 G、屠宰加工作业场所的采光、通风设备齐全;

 

 H、屠宰场内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I、有疑似病畜吊轨叉道,用于运送病畜和需无害化处理的头、蹄、尾、胴体、内脏等;

 

 J、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4)屠宰管理要求:

 

 A、有健全的收购、屠宰加工、检验、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各环节的 规章制度 和岗位责任制;

 

 B、必须配备充足的屠宰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并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3、动物产品经营、加工、仓贮场所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3)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发酵池、沉淀池、焚化炉等);

 

 4)有采购动物产品检疫情况登记健全的动物防疫制度。

 

 5)直接从事经营加工销售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动物养殖场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动物饲养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职称证明或学历证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在本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证明单位盖章);

 

 4)饲养、防疫、诊疗人员的健康证明,以及在本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证明单位盖章);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6)重大动物疫情上报制度、免疫防疫制度、检疫报检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消毒卫生制度、人员进出制度等;

 

 7)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8)消毒防疫设施设备清单;

 

 9)村镇二级同意申办证明;

 

 10)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

 

 2、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规划布局平面图;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5)屠宰技术工人、肉品检验人员的健康证明,以及在本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证明单位盖章);

 

 6)收购、屠宰加工、检验、病害产品处理、消毒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7)村镇二级同意申办证明;

 

 8)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

 

 3、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场所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规划布局平面图;

 

 3)经营、加工、储藏动物产品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直接从事经营加工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部门出具),及其在本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证明单位盖章);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6)货物进出查验登记、产品质量检验管理、消毒、人员岗位责任等制度

 

 7)村镇二级同意申办证明;

 

 8)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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