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残值率不低于5%。会计上如果属于自建新建房并在投入使用前的装修,应记入房屋价值,否则可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或者一次性记入费用(有些企业对于大额装修费也是记入固定资产不留残值按照5年摊销的),税务上按照5年摊销。
内资: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外资:国税函〔2000〕704号: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凡房屋产权属于本企业拥有的,其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应并入房屋价格,按照税法所规定的房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房屋投资使用后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可在房屋重新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凡房屋产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可在房屋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
法律依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百一十二号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按照租赁期和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确认摊销期限,公司按一年摊销。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用房屋和商品流通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发生的装潢、装修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租赁有效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50万装修两年折旧计算方法及条件:
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达到固定资产原价二0%以上
二、以后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年以上
三、改变新增了固定资产用途和功能如不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凭期内分摊。如果你是承租方,那么可以按下面那位的说法处理,如果装修费用较小,可一次性记入当期的费用,如果费用额较大可计入待摊费用,再分期摊销,不过摊销期不能超过一年,也可以视金额大小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具体由你根据贵企业的实业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如是开业期间的费用,也同样在开业后一次性计入开办费,在五年内进行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