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关于应用山东食链开展食品追溯的通告

核心提示关于应用“山东食链”开展食品追溯的通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设了山

关于应用“山东食链”开展食品追溯的通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设了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实行食品追溯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山东食链”是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山东食链”记录食品信息、连通上下游环节,有助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快捷高效进行追溯管理,实现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

二、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应与政府部门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已经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采用对接数据接口或者批量导入方式,将追溯信息传输至“山东食链”。未建立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要求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

三、2022年6月30日前,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全部在“山东食链”中完成用户注册激活。电脑用户可通过360、QQ、谷歌等浏览器登录“山东食链”网站完成用户注册。手机用户可在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山东食链”完成用户注册。

四、2022年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上链使用“山东食链”上传食品信息,先行实现信息化全程追溯。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山东食链”要求,准确、完整、及时上传各类食品信息。上链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容的,视同建立了出厂检验和进货查验等记录,可不用再另行建立纸质记录。

六、“山东食链”系统部署在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系统采用先进数据保护工具,确保企业信息数据存储、传输、使用安全,筑牢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信息安全防线。

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山东食链”,确保“山东食链”有效运行。对违反规定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可以肯定的说是会有的,任何生物体内都有寄生虫。

生吃生蚝是否卫生要看海域。

一级海域:生蚝可以生吃

二级海域:适合熟食

三级海域:适合游泳

四级海域:游泳都不适合,只能做码头

我国海域方面管理比较疏松薄弱,欧盟也颁布368法规禁止中国牡蛎进口,所以国内的牡蛎不建议生食。

存在于生蚝、鱼、虾、蟹中的致病菌都有哪些呢?

副溶血性弧菌(即肠炎弧菌)是一种食源性致病菌,多分布于河口、近岸海水及其沉积物中。许多水产品中含有副溶血性弧菌,如鳕鱼、沙丁鱼、文蛤、章鱼、虾、蟹、龙虾、小龙虾、扇贝和牡蛎等。

沙门氏菌被认为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之一,肉类(尤其是禽肉)、蛋类及蛋制品、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及奶制品等很多食品都与沙门氏菌病有关。近年来,虹鳟、罗非鱼、大西洋鲑等鱼类和贝类甚至水体表面均有沙门氏菌的检出。

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认为,水产品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并不一定导致食源性疾病,只有副溶血性弧菌污染达到一定量的时候才会增加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几率。不同国家副溶血性弧菌标准限量不同,由于沙门氏菌致病力则较强,国际上通常要求在即食食品中不得检出。

所以对于生蚝这类海产品来说要严格控制水产品源头污染,确保养殖环境卫生;防止水产品源头污染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强化水产品市场的监管,加强贝类产品的质量控制;提高消费者水产品食用安全意识,改善食用方式。消费者应尽量减少生食水产品,购买水产品时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

生蚝最佳的食用方法:蒜蓉生蚝、牡蛎汤、清蒸生蚝、蛋焗生蚝、生蚝煎蛋、煎蚝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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