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最高每人每年3.6万元、补贴3年,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2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最高15万元。
生活补贴:

最高每人每年3.6万元
根据方案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下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生活补贴按年发放。生活补贴应在首次来烟就业、缴纳社保当月起5年内申领完毕,超过5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未在5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人在不同性质工作单位之间流动的,以申报时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人才层次相对应的政策确定发放标准。
一次性购房补贴:
社保缴纳满一年最高26万元
哪些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据悉,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6月1日起,《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中涉及的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全面展开。
其中,生活补贴最高每人每年3.6万元、补贴3年,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2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最高15万元。
法律分析:通过派遣或改派来我市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从烟台市外调入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高层次人才;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进入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从烟台市外来烟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房。购房补贴按人才层次进行发放。其中,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6万元/人。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夫妻两人符合标准条件的,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第三条 生活补贴对象、标准和期限。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 200 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 3.6 万元、2.4 万元、1.2 万元生活补贴,补贴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