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开发区位于邯郸市东北部,京珠高速公路两侧,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为起步区,面积3.5平方公里;京珠高速公路以东为东区,面积15.6平方公里。
●起步区规划情况

根据市政府[2001]19号文,起步区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京珠高速公路、西至东环路、南至丛台路、北至邯临路,面积3.5平方公里。目前,起步区已基本建成,形成北部以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两大主导产业集群为主的工业区、中部管理服务区、南部配套生活区的格局。
●东区规划情况
根据省政府冀政函2009第94号文,东区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尚璧村东,南至南屯头村北,西至京广铁路客运专线,北至东、西鸭池村,面积15.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41平方公里,仓储用地0.76平方公里,居住用地2.79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1.7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1.97平方公里,绿化用地3.3平方公里。
●东区功能分区
(一)产业区。主要包括三类:①工业区。规划在邯临路以北东西两端主要布置工业用地,通过方格状路网将该区划分为标准的地块,便于厂房布置和土地的充分利用。②物流园区。规划在工业区的东南角布置物流园区用地,为区内工业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服务。③创业与研发区。规划在邯临路以南与城市行政中心相邻的区域,布置高校及研发中心用地,逐步形成产、学、研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配套生活服务区。在核心区北部和邯临路以南的东、西两侧建设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就地就近重新布局村民回迁住房,同时规划建设便利的社区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中小学等相关配套设施,满足区内企业员工和被拆迁居民的居住和生活需求。远期规划向南、向东两个方向拓展。

(三)公建区。在邯临路北中心地块规划商务核心区,主要布置行政管理、商业金融、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他片区根据人口数量规划设置相应规模的小学、中学、社区服务中心和配套商业设施。配套商业设施要求集中布置,内部设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酒店、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馆、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传统沿街商业所造成的居住区交通混乱的状况,形成商业聚集效应。同时每个居住地块及工业地块设垃圾集散点,公共建筑内附设公厕,公用电话等基础设施,并规划邮政局和电信局等市政服务设施,以及长途客运站,公交始末场站、社会停车场和加油站等交通设施。变电站、热力站、污水处理厂和消防站等基础设施也将实现全覆盖。
法律分析:1、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向准备入驻的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提出申请,再有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审核后由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与入驻单位签订入驻协议。
3、入驻实体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具体规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字〔2010〕122号)执行;
4、入驻实体享受由所在区提供的一次性房租补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第四条 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对科教类事业单位实施差异化分类指导,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在全国高校推广创业导师制,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引入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推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提供金融服务。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