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商业用电一般为1元一度电,但各地的标准不同,用电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定价。
商业用电是指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也就是说用电是为了达到赢利目的,所以价格较之居民用电贵。

根据目前行政法规规定,1.2元左右一度,但是允许各地区各省市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小幅度调动。
所有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金融和服务支付服务的电力用户,无论能力如何,无论照明和电力如何,都实施商业电价。
以下是商业用电的标准。
除农业生产和电力外,所有这些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
标准是:
1、非工业,一般工业和大型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8点; 住宅用电量,非住宅照明用电量每千瓦时1.0点商业用电量为每千瓦时1.5点。城市公用事业主要用于补贴城乡道路照明和电费,并指定用于特殊用途。
2、根据非工业和一般工业用电价格清单,种植业产生的电量应减少0.05元/千瓦时。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转供电场所的公共电费(包括公共照明、电梯、给排水、公共空调、停车场等所有公共设施用电电费)、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费、以及转供电配电设施运维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调试、维护、检测等费用),一律不得以电费的名义向用户(租户)收取,应纳入物业管理费收取。

根据目前行政法规规定,1.2元左右一度,但是允许各地区各省市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小幅度调动。 商业用电是指专门从事商品(含组织生产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有偿服务,并以盈利为目的的这些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电力。包括商业企业、物资企业、仓储、储运等用电客户。
1、原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的除以下用电外均属商业用电:机关、部队、团体、福利院、医院、科研所、学校、幼儿院的用电,以及电信、公路管理机关办公用电;工业企业办公与车间照明用电;铁路、航运、航空、效能、邮政、气象、水文、测绘、环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殡葬用电;非经营性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的用电;其他无经营性收费的用电。上述用电(不包括对外营业场所和开展有偿服务的第三产业用电)以外的按商业电价执行。
2、对公路(含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加油(气)站、饮食服务、商品销售、娱乐(包括商店、商场、宾馆饭店、酒店、对外营业招待所中的娱乐场所)以及商业性的金融、服务性的信息(含电信模块局、交换传输及辅助设备、发射基站)、房地产交易、广告、美容美发场所的用电,原执行非居民照明和动力电价的电量,均按商业电价执行。
3、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军队事业单位,凡按以上规定应执行商业电价的均按商业电价执行。
4、对既有商业用电又有其他类别用电的办公地点,其辅助设施如水泵、消防、电梯等用电应按比例分摊。
5、对城乡临街居民住户前店后家的用户,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的,其用电量暂按城乡居民生活电价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美容美发厅、浴室、休闲中心等;
商业销售业:如商场、商店、交易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
文化娱乐业:如收费的旅游点、影剧院、录像放映店、游艺机室、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厅等;
金融交易业:如证券、期货、保险公司和银行(除人民银行外)等:
其他服务业:如洗染店、彩扩、摄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