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逍遥镇胡来辣汤商标事件,不久的将来将显现,没有谁是真正的受益者。

第一是所谓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去注册逍遥镇胡辣汤商标虽已成功,但无疑缺乏正当性与权威性。
众所周知,逍遥镇胡辣汤是全国有名的地方小吃,且传承 历史 悠久,并衍生出诸多品牌与流派,虽都冠名为逍遥镇,但各家都有自己独自的熬汤配方。在逍遥镇挂名逍遥镇正宗胡辣汤的名店有多家,并且大力推广加盟,分店广布全国各地,犹以北方几省为最且广为民众所喜爱。
既使与逍遥镇胡辣汤的店铺为了营销,也不免挂起羊头充门面。
请问这协会逍遥镇胡辣汤是你家祖传的吗?再说先有逍遥镇胡辣汤而是先有你这个协会?有能耐把酒字也注册成你们独有的商标,凡出售带酒的商品都能敛到财的话,小小胡辣汤算得了什么?
逍遥镇胡辣汤己成为一个广义的品牌概念,既使是当地也不能一统江湖,广为敛财。
二是加盟费用问题。
首先各店家既使交钱加盟该店,该店能否提供真正的胡辣汤的配方?他是否手中有配方?他的配方是祖传的还是借鉴来的,都是是而非的存在。
既然如此那么该协会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人加盟?
二是胡辣汤熬制的配方,许多卖干菜的店家也都有十几种,但味道也大相径庭。既然店家能把生意做得下去,无论是黑猫白猫,说明都是能逮老鼠的。人家也不在乎你的配方,但在乎的是这个品牌。
更不利于逍遥镇名声传播!
反而坏了名声。

无独有偶,同为中原名镇名吃的邓城猪蹄,却不会出此下策。
曾在新乡到过一家挂着“邓城猪蹄”的饭店吃猪蹄。一入口便知是冒牌,与老板交谈中,我直言这是冒牌猪蹄,老板笑笑,赶紧让烟并承认此猪蹄非彼猪蹄。
作为一介做小生意的老百姓本来挣钱就难,何苦去难为他们呢?更别说再去从他们身上诈些钱来?
如果觉得好吃,就再来。如果觉得不好吃,就此别过。绝不会坏他人的名声!
好在相关部门己采取措施,强制停止这个协会一个个Sa0操作。
我觉得是三输。
一输,逍遥镇胡辣汤品牌会臭。好不容易出现的地方品牌被损害,相关的机制反应太慢;
二输,当地的营商环境思想落后!
三输,对于当地人的印象会变差,“急功近利”
最大受益者是胡辣汤这个品类,让全中国更知道了这道 美食 ,并且逍遥镇的应该更正宗!
“逍遥镇”现在已经被注册了商标,未经允许,其他的人是不能够用“逍遥镇”来作店名使用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想要继续使用这三个字,就要加入协会,不然,就会面临法院的传票。此举最终的结果并不是会让“逍遥镇”维权,反而使得如此招牌成为社会舆论谈资,名声自然也会一落千丈。

商标在注册成功时候,就会产生所属人,就像“逍遥镇”这个商标,协会是从别人那里花了15万卖回来的,商标被抢先注册了,应该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协商,看看别人有什么条件,满足了,别人才会给你。
加盟店的商标也是经过允许才可以使用的我们也会看到很多一模一样的商店,常见的就是奶茶店和药店,名字一模一样,加盟店其实就是商标拥有者授权给他们使用这个商标,当然,也不是免费的,缴纳的加盟费就包含了商标的使用权。
商标的价值在每个人的眼里都有所不同有的商标需要花钱才能使用,就像一般的加盟店,而有的商标也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就像之前“邓紫棋”一样,虽然是一个名字,但是被经纪公司注册了,邓紫棋离开了公司就不能使用这个名字了。
商标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一家小饭馆、一个小的理头发的摊子、路边摊,都有名字,这些名字就相当于一个一个的商标,很多人没有去注册商标的意识,如果这个名字对你来说有重要的意义,不能随意更换,就要规划去注册商标了,如果被别人抢先注册了,你就不能随便使用这个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