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主要针对深圳的国家高新企业,最高授信贷款2000万,同时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5年;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低到15%,节税额40%(比如税额100万,只需缴纳60万);各区高达30万奖励与深圳市5万现金奖励;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均有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政策;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
第四条
自主创业人员申报补贴,需按补贴项目类别分别提交有关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人员就业登记证明;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毕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自主创业人员银行帐户;
6.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
7.缴纳社会保险清单。
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除提供上述第1至5项、第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营业证照注销登记的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失业证。

一、注册立户和身份核实:1.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初创企业立户;2.到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提出补贴申请:1.场租补贴申请:在首次场地租金缴纳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2.初创企业补贴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在正常经营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3.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正常缴纳3个月社保后,提出首次社保补贴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招纳员工,并和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社保,可以提出首次补贴申请。
三、受理与审核:1.在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资料的提交后,公共服务机构将会进行受理,符合条件会出具《受理回执》;2.公共服务机构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一般3-7个工作日;3.初审通过后由区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复核一般2个工作日。
四、公示和发放:1.复核通过,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补贴对象和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7日;2.公示期间可对公示内容向公共就业机构提出异议,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查并给出复核结果;3.公示后将会把补贴拨入对应初创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
法律依据:《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第五条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