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限行时间和路段

核心提示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在龙岗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一、每天0时至24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在龙岗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清林路,黄阁路(龙平西路至龙翔大道)、清霞路、清辉路、如意路(盐龙大道辅道至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至龙城大道)、龙飞大道(龙岗大道至清霞路)、爱南路(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龙平西路(黄阁路至龙城大道)、龙城大道(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吉祥路(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

二、每天7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

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清林路(含清林路)、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区域。

东起凤凰大道(不含凤凰大道)。西至平湖大街(不含平湖大街),南起隔圳西路(不含隔圳西路)、高原路(不含高原路),北至平龙路(不含平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路段。

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园山街道)、千欣街、中兆路、新木路(平吉大道至李朗路段)、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龙岭南路、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麓山路。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天鹅路、雅南路、锦龙路。

五、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张衡路。

六、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七、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本通告对龙岗区部分货车限行道路、时段进行了调整,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施行。

特此通告。

现在很多城市对于电动车的限行也有相关的具体限行措施,而2022年深圳电动车限行最新规定也已经正式公布了,那么深圳电动车限行都有哪些区域呢,具体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禁止行驶路段及片区。

1.福田区。(1)路段。

深南大道(新洲路-皇岗路),深南中路(皇岗路-红岭路),福中路,福中三路,新洲路(莲花路-滨河大道),益田路(红荔路-滨河大道),金田路(红荔路-滨河大道),彩田路,皇岗路,梅观路。

(2)片区。

1福田口岸片区(裕亨路(含)以南全部区域);

2皇岗口岸片区(皇岗路(含)-渔农村二通道(不含)-福田南路(含)-百合路(含)围合区域)。

2.罗湖区。(1)路段。

坂银通道。

(2)片区。

1罗湖口岸片区(和平路(不含)-广场路(不含)-建设路(不含)-春风路(不含)围合区域);

2文锦渡口岸片区(深南大道(不含)-东门南路(不含)-沿河南路(含)-文锦渡路(不含)-锦联二路(不含)围合区域);

3莲塘口岸片区(罗沙路(不含)以南、延芳路(不含)以东全部区域)。

3.盐田区。(1)路段。

临海路,云深路,恩上公路,盘山公路,北山道(惠盐路-永安路),惠盐路,盐三路,盐梅路,深葵路(盐田段)。

(2)片区。

沙头角口岸片区(沙深路(不含)-沙河路(不含)-田心西路(不含)围合区域)。

4.南山区。(1)路段。

兴海大道,港湾大道,月亮湾大道,科苑北路(北环大道-深南大道),科苑南路(深南大道-滨海大道),桂庙路。

(2)片区。

1深圳湾口岸片区(东滨路(不含)-科苑大道(不含)-中心路(不含)-望海路(不含)-沙河西路(不含)围合区域);

2西部港区(妈湾大道(含)-右炮台路(含)-赤湾二路(不含)-赤湾五路(不含)-赤湾六路(不含)-兴海大道(含)-港湾大道(含)以南全部区域)。

5.宝安区。(1)路段。

107国道(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福洲大道(福凤路-洲石路),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锦程路),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片区。

1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2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滨江大道(含)-福园二路(不含)-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6.光明区。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7.龙岗区。惠盐路(安良路-横盐公路),坂李大道(坂澜大道-甘李路),红棉路(荷新路-坳二路),沙荷路(宝沙一路-高屋路),龙飞大道(龙翔大道-青春路),龙岗大道(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深汕路(龙岗段,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

8.龙华区。(1)路段。

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

(2)片区。

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含)-致远中路(含)-玉龙路(含)-民塘路(含)围合区域)。

9.坪山区。坪山大道(沙坑二路-汤坑路),丹梓西路(深汕路-站前路),绿梓大道,深汕路(坪山段,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

10.大鹏新区。坪西路(葵新南路-迭福立交),深葵路(背仔角-溪坪南路),葵坝路。

二、未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三、其他说明

(一)本通告第一条禁止电动自行车行使的高、快速路中不包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快速路辅道。

(二)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已备案登记,并悬挂民生行业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中各区禁止行使路段及片区限制,但禁止在高快速路、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以及禁行片区内通行。

注: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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