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民自主创业补助如下:
1,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经过乡政府实地考查,对符合条件的乡政府将给予3000-4000元的创业补贴,同时优先解决土地使用和适当税收减,对创业成功小企业且实现10以上就业的,乡政府给以予10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

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的农民,按照县上出台的相应政策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就业促进法》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查
扩展资料促进对策
营造良好自主创业环境。自主创业的企业多是小微企业,实力较弱,时刻面临生存考验,迫切需要扶持。政府应为自主创业提供帮助,营造良好自主创业环境:建立和完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为自主创业提供便利;
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减免各类费用;对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对创业企业的员工招聘、测评和培训等,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为自主创业者提供通畅甚至单独的社会保险参保渠道,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创业保障机构,专司保障创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研究显示,金融支持和配套措施对自主创业的成功率影响最为显著。但自主创业风险较大、信誉较低,又缺乏合适的抵押物和担保,通常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和其他资金来源。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通过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降低自主创业贷款门槛等,为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对于一定金额以下的贷款项目,应允许创业者免于担保或降低担保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提供各种贷款项目,解决小企业的创业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问题。
百度百科-自主创业
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有以下几条: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各级政府要支持税务部门落实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三、支持各类群体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准入。拓宽创业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和增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四、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
五、资金:推出贷款贴息制度。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同时,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内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六、待遇:与外地客商相同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当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七、场地:可用集体建设用地。允许把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者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通过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基地,发展创业园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经营场地。鼓励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引导回乡创业者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时,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八、提供信息和技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镇)政府要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加强对回乡创业者的信息服务;依托当地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九、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各地要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现有机构成立回乡创业农民工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立志回乡创业的优秀农民工到省内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帮助他们拓展创业思路。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参考资料: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
对于农民来讲,过去除了在农村种地就只能外出打工,但是最近这些年,国家为了支持农村地区的发展,不断建设美好乡村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那么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第一,享受创业贷款申请和政府贴息优惠
二、返乡创业补贴在什么地方申请?
申领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各街道乡镇创业人员可就近前往经营场地所在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提交相应资料初审。申领程序如下: 1、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持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进行初审 社区核实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创业情况,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并进行实地走访。对符合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在《西陵区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上报街办复审。 3、街办进行复审 街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的经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拍摄经营场地照片。申报资料整理汇总并签署复审意见后于当月30 日前上报区人社部门终审。 4、区人社部门终审、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终审通过的,在区政务公开网上公示拟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等,公示期最短为1 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在《西陵区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西陵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汇总表》报送区财政局。 5、区财政局核查拨付 区财政局在收到区人社部门的审核材料、审核意见后,对申报人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拨款情况抄送区人社部门。三、2021返乡创业补贴新政策有哪些?
根据2021年部分地区公布的返乡创业补贴政策来看,补贴范围和标准都会有所区别,为大家举例如下: 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示范性、特色、返乡人员创业园孵化基地及校园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街区(社区)孵化的创业项目,稳定经营1年以上。 2、安徽省 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3、河北省沧州市 1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3对符合条件的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4、湖北省黄州区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2000元的创业补贴; 2毕业学年5年内(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高校毕业生(也包含非本地户籍)在城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三人及以上就业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黄州区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返乡创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