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中央有关补助政策,这个是自己要先到畜牧局进行申请纳入项目计划才会有相关资金下拨的。省市的地方政策需自行到当地畜牧部门进行咨询。
财政部、农业部 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07]186 号
第六条 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 份精液,每份精液10 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 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08〕524 号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 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一)生猪扩繁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 万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分年出栏500—999 头、1000—1999头、2000-2999 头和3000 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 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 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 万元,西部12 省(区)每个补助25 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 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 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 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 万元、西部12 省(区)每个补助50 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 万元。

年出栏2000—2999 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 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 万元,西部12 省(区)每个补助70 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 万元。
年出栏3000 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 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 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 万元。
关于申报2009 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发改办农经〔2008〕524 号附件一执行。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 年和2008 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 头、1000-1999 头、2000-2999 头和3000 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 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 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 万元,西部12 省(区)每个补助25 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 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 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 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 万元、西部12 省(区)每个补助50 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 万元。
年出栏2000-2999 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 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 万元,西部12 省(区)每个补助70 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 万元。

年出栏3000 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 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 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 万元。
国家目前对养猪的补助政策有:
1)对年出栏牲猪500头以上,年存栏母猪25头以上的养殖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化规模的养殖场立项条件,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以上不等的项目资金。2010年此类项目已上报完毕。
2)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交保费60元,其中国家补助48元/头,养殖户自己出12元/头,每头母猪的保额为1000元。另外,对于国家强制性免疫的疫病,如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疫病的预防,国家是免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