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抢修的定义

核心提示所谓事故应急抢修,系指设备发生故障后,有继续发展变化的可能,或已产生严重的后果,必须迅速处理,消除隐患,恢复到稳定状态的紧急抢修工作。 1、电气设备发生事故、障碍被迫停运后需进行快速恢复的抢修工作。 2、电气设备未发生事故障碍但不立即处理有

所谓事故应急抢修,

系指设备发生故障后,

有继续发展变化的可

能,或已产生严重的后果,必须迅速处理,消除隐患,恢复到稳定状

态的紧急抢修工作。

1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障碍被迫停运后需进行快速恢复的抢修

工作。

2

、电气设备未发生事故障碍但不立即处理有发生事故可能的处

理工作。

3

、设备虽未发生事故,但不立即处理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设备

或系统安全的处理工作。

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遵循的原则:

1

、抢修工作量不大,所需时间不长,安全措施不复杂的工作。

2

、故障后设备损毁严重,不能在短时间内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

态时,

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抢修任务则限于将设备恢复至稳定状态,

其

后续工作应转入正常处理工作(办理工作票)

3

、

事故应急抢修单的使用仅是简化程序,

但不能简化安全措施。

第一一五条

事故应急抢修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

抢修单名称包

含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全称。

例如:

重庆市沙坪坝供电局事故应急抢修

单。

第一一六条

“工作单位”栏:

填写抢修作业班组所在的上一级单位全称。

第一一七条

“编号”栏:

事故应急抢修单按种类编号应连续且唯一,

由许可单位按特指字

(抢)

、年、月、日和使用顺序编号,编号应包含特指字、年、月、

日和顺序号三部分。

例如:

220KV

东新村变电站许可的

2008

年

12

月

15

日第

1

份事

故应急抢修单,编号为:抢

第一一八条

“抢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

“班组”栏:

“抢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栏:

指该抢修工作的负责人(监护人)

。当多班协同工作时,工作负

责人指总负责人。

2

、

“班组”栏:

指参与抢修工作的班组,应填写全称。如:线路检修二班。若多

班组协同工作,应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的全称。

第一一九条

“工作班人员”栏:

总人数在

10

人及以下应逐个填写姓名;

10

人以上或多班组工作,

填写各班组主要工作人员姓名,写足

10

人后写上“等共××人”

第一二

O

条

“抢修任务(抢修地点和抢修内容)

”栏:

填写抢修地点、抢修设备名称及抢修内容。

第一二一条

“安全措施”栏:

根据抢修指挥人的布置、

现场工作条件和设备状况,

填写相应的

安全和技术措施,

明确停电范围。

安全措施应满足应急抢修工作的需

要,防止因安全措施不完备而扩大事故。

第一二二条

“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

明确抢修设备保留的带电部分及邻近带电的设备,

对可能发生的

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应注意和防范。

第一二三条

“确认签名”栏:

确认抢修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保留带电部分及注意事项后,填

写抢修工作布置人、抢修工作负责人签名。

第一二四条

“经现场查勘补充安全措施”栏:

抢修工作负责人、

指挥人员或运行运行人员对抢修工作现场进行

勘察,

对不满足工作条件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完善。

补充措施须经许

可人(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同意方可执行,并且符合“安规”的有

关规定。

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由运行运行人员执行,

线路抢修工作的

安全措施经当值调度员许可后由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二五条

“抢修工作许可”栏:

许可人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签名同意,

许可抢修工作开

始。

变电站内的抢修工作,

许可人应向抢修工作负责人指明工作范围

地点、

带电设备位置及带电运行的部分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线路许

可签名可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但应在许可人后加上(电话)

,表

示是电话许可。

第一二六条

“抢修结束汇报”栏:

1

、抢修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材料工

具清理完毕,抢修工作负责人向许可人汇报,说明工作内容、设备现

状、

发现问题、

试验结果、

存在问题、

现场是否保留安全措施等内容,

事故应急抢修单终结。

2

、变电站内的事故抢修工作,抢修工作负责人还应填写相关记

录,

并会同运行人员现场检查,

确认设备状况、

状态、

安全措施状况,

填写终结时间。工作一旦终结,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3

、事故应急抢修单终结后,由运行运行人员在抢修单编号上加

盖“已执行”章,留站收存。线路抢修单由抢修单位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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