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维修每次超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如果因质量问题修理累计超35日的,或因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5次的,可以更换车辆。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按照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因质量问题在退换车时,由于消费者对退换车辆使用了一段时间,造成了车辆的价值降低,因此需要向销售者支付一定的合理使用补偿费用,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在新的汽车三包法规中有规定,当车辆出现变速箱、发动机等主要(重要)零部件,自身不良情况下,经经销单位和厂家会诊,不能满足产品功能和使用状况,就可以要求实行维修、退货和赔偿等处理。

你首先要警醒检查和评估,该缺陷是否是变速箱等主要部件的自身原因,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你就不能主张自己的索赔权利。
1、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如你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的顺坏;
2、是否为简单地电器故障,可以不需要拆解变速箱、发动机、车体等部件,就可以排除故障;
3、故障级别判定,这需要你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该故障是否会造成客户、使用者的伤害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