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海外华商博士投资创业合作会何时举行?

核心提示为期三天的“2018山东海外华商博士投资创业合作周暨青岛项目合作交流洽谈会”7月10日在青岛举行。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海外华商博士与会,通过路演等方式进行推介,寻求

为期三天的“2018山东海外华商博士投资创业合作周暨青岛项目合作交流洽谈会”7月10日在青岛举行。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海外华商博士与会,通过路演等方式进行推介,寻求投资创业机遇。

会上,美国东北州立大学博士王跃驹进行了路演,他表示,自己从事植物分子生物学研究已有19年,此次参会主要想把其生物医药项目落户山东。

王跃驹介绍说,中国有许多进口药价格昂贵,比如PD-1(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它在海外是一种广普型抗癌药,中国今年刚刚开始进口,且价格极高。此次回到中国寻找创业机遇,就是想要打破欧美的相关垄断,降低中国患者的服药成本。

本次洽谈会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来到青岛进行推介的项目涉及生物制药、人工智能、海洋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和海洋渔业等领域,共100余个项目和专利技术。在青岛推介交流结束后,海外华商博士将赴潍坊和威海进行考察推介。

据悉,本次洽谈会由山东省政府外侨办主办,青岛市政府侨办承办,旨在利用侨务渠道促进海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山东省落地发展,进一步加强海外华商和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与山东经济科技往来,搭建华侨华人工商实业界和科技人士与山东全面合作交流的平台。

来源:凤凰网

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

6月29日消息(记者 张冬冬 艾启平):作为芯片领域的专家,靳彩霞留学国外多年,2006年,她在武汉留学生创业园里开始了自己的事业。由她和她的团队主持的武汉迪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专业大功率LED芯片厂家,产品性能目前居于国内、国际水平;随着中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展开,迪源所提供的节能、环保、高亮度产品已广泛应用于路灯等照明领域。

在国务院侨办的支持下,十年前诞生于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而今迎来它的成立十周年庆典。建园十年来,武汉留学生创业园吸引了像靳彩霞一样的1200多位回国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创办了48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产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成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留学生创业园正成为武汉海归学子的创业热土。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资本和人才的跨国流动更加频繁。近十几年来,中国一直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世界各国的投资者提供了巨大商机,对海外各类人才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也为旅居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任启亮28日在出席武汉留学生创业园成立十周年庆典大会时指出,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和广大留学人员是中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他们运用在海外学到的高新技术和管理知识,纷纷回国创业或多形势为国服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中国政府对华侨华人专业和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华)创业、发展给予极大关注。任启亮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各地政府设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务院侨办先后选择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引智引资重点联系单位”。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传铁介绍说,武汉留学生创业园早在2000年即被确定为国务院侨办“引智引资重点联系单位”。武汉留学生创业园成立十年来,在为海外华侨华人和广大留学人员优化创业环境,催化创业成果,提供全方位的孵化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有益的工作。多年来,创业园孵化培育了一大批成功企业。

 任启亮,国务院侨办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武汉留学生创业园的发展,借助“华创会”这个平台,积极引荐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到园区创业发展。同时,他也希望武汉留学生创业园继续坚持注重“科技创新”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和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为湖北的经济科技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有:

1、外商投资企业。理念及经营模式: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以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形式在中国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公司。其运作模式是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收购或设立子公司,境外股东以投资金额的名义调动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子公司。投资金额包括本金和投注差额。境内子公司利用资金和投注差额投资其经营范围内的境内项目。

2、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理念及运作模式: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含前海)等地的外资企业或个人以股权形式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试点合伙企业。其运作模式为境外公司为境外控股股东,境外股东必须以合伙企业的形式在中国境内收购或设立子公司。

3、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fivc。理念及经营模式: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fivc)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设立的投资企业。其业务定位为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最终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

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理念及经营模式: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以中外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等形式设立的从事租赁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商)。在中国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5、前海企业境外贷款。理念及运作模式:投资模式依据前海发布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经营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香港人民币业务,仅限于前海投资建设业务

包括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建设和发展前海。

6、境外机构购买的不良资产包。理念及运作模式:2006年之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经监管部门许可,将不良资产包的所有权转售给境外机构,以尽快处置不良资产。投资范围:本投资方式的投资范围包括不良债权和资产包。

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概念及运作模式:QFII或人民币QFII(以下简称rqfii)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保险柜批准的境外法人,可以用境外的外币或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是专门为引进境外大型金融机构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中长期投资而设立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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