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鼓励创业政策包括哪些(宁阳县政府网站官网创业补贴)

核心提示鼓励创业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内容: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补贴标准:小

鼓励创业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1.5万元。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628405。

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内容: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申领条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计算。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628405。

3、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政策内容: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政策经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适用对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

补贴标准:给予最多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金低于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628405。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内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2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

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政策标准:对正常经营的借款个人,创业项目适合当地产业发展,还款积极并符合现行申报条件的,凭原营业执照,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创业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

办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人社部门咨询电话5628405。

5、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适用对象:凡是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文件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要求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等。

政策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市场报价利率的50%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贷款利率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办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人社部门咨询电话5628405。

产业人才精育计划。精准选才,实施新一轮“淄博英才计划”,按照重点产业类别,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高层次产业人才。精准引才,市各产业发展中心设立引才活动专项资金,分产业、分领域每年分别组织2—3场专题招才引智活动,按需对接引进人才。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新引进大学生突破10万人。整合原有租房补贴政策,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以上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按照学士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对5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创业的,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对参加淄博市“大学生实习计划”的实习大学生,每人每天发放50元生活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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