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怎么样?

核心提示简介:梧州学院创办于1985年,前身是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升格为一所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地处千年古城

简介:梧州学院创办于1985年,前身是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升格为一所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地处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的广西梧州市。梧州市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28年广西大学在梧州建校办学。 梧州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现有学生23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5000多人,包括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生8000多人。学校设置有46个本科专业,22个高职高专专业,涵盖了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哲学等学科门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是学校的优势学科。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旅游管理、机械及自动化是广西重点学科,软件工程是广西重点培育学科,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是全国高校特色专业,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林产化工、环境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制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是广西特色专业。 梧州学院作为广西高校整体转型试点,以政校企联盟和众创空间为平台,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应用型人才。一届又一届的莘莘学子在全国、全区各项专业技能和学术科技竞赛中连创佳绩,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600多项,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一等奖、中译杯全国口译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团队特等奖等。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自2010年开展至今,已经成立了广西高校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广西第一批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广西高校第一个大学生微型企业孵化园、广西动漫人才培养基地、梧州市创业孵化基地、梧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园。 梧州学院社会声誉良好。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还获得了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等多个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0月份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11条新政策,在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等6大方面,给创业者和求职者带来更多实惠,具体11条新政策的内容(1)如下:

一、支持企业发展方面

对经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推动大众创业方面

(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各类经营单位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后每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二)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此外,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一)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二)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实践活动,将见习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三)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的,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至1500元/人·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的给予2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推进就业扶贫方面

(一)鼓励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长可达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其实际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按1000元/人-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二)对在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并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的生产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1000 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五、开展就业援助方面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上岗就业,对公益性岗位期满清退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由当地财政出资购买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此外,低保对象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还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享受3-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方面

(一)对介绍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按300-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范围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把创新创业教学成果作为大中专院校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指导水平;

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引用资料

广西新出台就业创业十一条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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