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1、如果申请购房补贴的话,申请人需在杭州市属或者区属的工人单位工作满3年,或者订立了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自己创业,需要有营业执照以及半年以上的缴税证明;

2、需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3、其本人、配偶或者子女之前无住房也没享受过相关住房的优惠政策。
人才公寓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证明;
4、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5、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明;
6、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聘书;
7、单位公示情况函。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一、申请条件
在杨浦区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本市暂无住房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入住
1、落户杨浦区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成员。
2、区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领区域产业发晨的百强企业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
3、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4、对杨浦区域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5、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杨浦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未同时申请、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由单位人事专员统一前往申请办理
1、单位人事专员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
3、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填写完整的《杨浦区人オ公寓(公共租货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2016版)》(一式两份)(窗口可领取)
5、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出生证明、户口簿(本市必须提供)
6、婚烟状况证明材料
(1)未婚证明(本人写未婚承诺书)
(2)结婚证
(3)离婚证(一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7、《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办理证明
8、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期必须在二年以上)
9、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11、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等
三、受理地址
淞沪路605号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21-33193311
四、注意事项
1、房源租赁采用先到先得、轮候等待的方式租赁。
2、租货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可继续租赁,租赁总长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