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购销合同范本(精选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海鲜购销合同范本(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海鲜购销合同1
编号: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收购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海鲜购销合同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成品海参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收购乙方成品海参大小为 头规格的海参,每头单价为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在甲方收足5000斤或收购一定数量时,款项一次性付清。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每斤乙方并在经过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每斤元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海参收购的时间分春秋2季,春天5月1号前后,秋天10月1号前后。
四、甲方应在收购合同签订后交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海参成品或成品海参数量不足,甲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不约金。
(三)甲方如在收购季节的15天左右,不能按时收购,乙方有权将违约金扣除,同时合同终止,乙方有权销售给其他海参收购客户。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鲜购销合同3供 方: 辽南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 海鲜大礼包 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以上产品合计套,货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三、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之前。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为:
运输及装卸费用由需 方承担;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需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供方视为需方以按要求收货。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供方出厂标准,包装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套,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期限:
1、合同签订后2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2、付余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本合同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0.00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0.001%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物价款的20%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因供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供方应支付不低于相关标的物价款的0.0001的违约金,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
4、需方未经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供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供方产品单页说明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鲜购销合同4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6月25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20xx年5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270000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郑州银行南阳分行 ,帐号:xxxxxxxxxxxxx ,户名:王守岐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15日20xx年5月15日
海鲜购销合同5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
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海鲜购销合同6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1)成活率100%;(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3)规格:大小一致;(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
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时间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进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0、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提供其供应的海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定期将产品的最新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每个月1日----5日对帐日,6日---10日为结帐日。
2、对公帐户付款,不受理给个人付款。
四、争议解决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期为一年,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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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步入中下旬,冬至、元旦日期临近,然而,在国内农产品市场,受生猪价格走低,猪肉价格逐步“退烧”,鸡蛋、水产以及羊价等,多种农产品行情“一损俱损”!那么,市场发生了啥?具体分析来了!
一、生猪落价超3成,猪肉价格“退烧”!
据猪价数据分析,受阶段性市场供需错配,生猪价格惨烈下行,12月18日,生猪均价17.82元/斤,相比昨日暴跌1.18元/公斤,相比10月下旬28.34元/公斤,生猪均价下跌幅度37.12%!
生猪落价超3成,国内南北地区,猪价重心大幅下挫,目前,北方地区,猪价徘徊在“8元时代”!而在南方地区,多地猪价陆续跌破9元/斤!受此轮猪价下行,国内多地屠宰场白条猪出厂均价回落幅度达到了1000~3000元/吨,国内猪肉价格逐步“退烧”!
据了解,10月中下旬,国内猪肉价格处于过度上涨“一级预警”,而据官方消息了解,12月5日~9日当周猪肉价格同比涨幅不足30%,国内猪肉价格过度上涨预警解除!
据官方消息了解,12月16日,全国猪肉批发均价跌至30.13元/公斤,而在国内定点屠宰企业,瘦肉型白条猪出厂均价回落至25.8元/公斤左右,相比10月20日,累计下跌幅度高达30.57%!
从北京新发地市场了解,12月17日,批发市场白条猪价格跌至10.75元/斤,前后臀尖批发价跌至10.5元/斤,而五花肉价格回落至14~16元/斤左右!猪肉价格大幅回落,尤其是,此轮猪价跌势进一步发酵,市场猪肉价格仍有进一步下挫的基础,届时,国内南北地区,猪肉价格将全面跌破15元/斤,北方部分地区,猪肉价格或将回落至11~13元/斤!
二、鸡蛋、水产以及羊价“一损俱损”!
受生猪落价超3成,国内猪肉价格逐步“退烧”,国内多种农产品价格扎堆下跌,市场呈现“一损俱损”的表现!具体分析如下:
鸡蛋市场:目前,国内产销市场,鸡蛋批发均价跌至5.2~5.3元/斤!虽然,国内口罩问题优化后,居民生活逐步回归正常,但是,受居民对于自身防护情绪陡增,国内鸡蛋消费仍以居家为主,近期,南北多地大中城市,餐饮行业明显降温,居民订餐外卖需求进一步下滑,国内餐饮行业遇冷,消费支撑偏差,而受终端批发市场恢复,居民囤货情绪下滑,终端市场走货节奏偏慢,消费市场跟进不足,贸易商缺乏接货积极性,市场以库存消耗为主!
另外,受生猪价格回落,猪肉价格逐步下行,鸡蛋替代消费的支撑转弱,下游需求不畅!而在养殖端,本月新开产蛋鸡规模止跌上涨,而近期肉禽价格大幅下挫,养殖端淘汰老鸡的积极性下降,鸡蛋产能缓慢回升,供给压力也逐步改善!
因此,受多空因素限制,蛋价震荡下行,在国内市场南北多地鸡蛋走货价格小幅走低,目前,北京批发市场报价跌至5.11元/斤,山东市场企稳5.1~5.6元/斤,河北市场企稳4.8~5.1元/斤,而在广东市场,行情维持在5.47~5.9元/斤左右!
水产市场:在国内水产市场,受猪肉价格“退烧”,水产替代需求减弱,叠加,国内消费市场整体冷清,批发市场走货不畅,养殖端出货压力较大,国内多种淡水鱼价格震荡下行!
其中,在草鱼市场,国内塘口草鱼出塘均价5.7元/斤,相比上涨回落4.6%!草鱼行情走低,一方面,受需求不畅,消费市场低迷限制;另一方面,受年底到来,养殖场以及贸易商有一定变现需求,市场供给增多;而在鲤鱼市场,本周鲤鱼均价下跌6%,降至4.7元/斤;在罗非鱼市场,本周罗非鱼价格下跌1.1%,塘口报价4.6元/斤,同比下跌11%。
但是,在鲫鱼市场,由于供给减量,市场需求增多,本周鲫鱼行情上涨7.1%,塘口报价8.3元/斤!
育肥羊市场:冬至节气将至,国内羊肉需求进入传统旺季,但是,由于国内口罩问题对于经济下行的影响,居民收入下滑,购买力水平不及往年,而年底居民开支增加,谨慎消费热度升温,叠加,国内现阶段下餐饮以及堂食需求不畅,居民聚餐以及团膳主动延期,羊肉需求惨淡,在笔者的家乡,鲁西南地区,目前,本地羊排价格徘徊在31~33元/斤,羊肉价格维持在37~38元/斤,消费表现较为低迷!

而随着市场生猪落价超3成,猪肉价格不断回落,羊肉替代消费逐步下滑,国内育肥羊行情依然惨淡!
从市场反馈来看,目前,在河北唐县,小尾寒羊串报价跌至12元/斤,新民羊报价跌至12.6元/斤。
在河北衡水,130斤肉羊成交价仅有13元/斤;山东盐窝部分育肥羊报价12.1~13.3元/斤;山西运城150斤育肥羊13.5元/斤;安徽淮南湖羊15.5元/斤;陕西公山羊成交价17元/斤
整体来看,由于此轮生猪价格大幅下挫,猪肉价格明显松动,叠加,国内消费市场惨淡的现状,居民购买力下降的事实,市场多种农产品价格“一损俱损”,个人认为,短期内,由于需求反弹受挫,消费跟进不畅,而供给表现相对宽松,价格仍难有明显回升的表现,国内鸡蛋、水产以及育肥羊市场仍有波动偏弱的压力,而对于市场生猪价格,受集团化猪企出栏放量,消费需求不佳,价格仍将继续承压!
生猪落价超3成,猪肉价格“退烧”,鸡蛋、水产、羊价一损俱损!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以上为笔者个人观点,来自网络,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