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技能补贴申领

核心提示法律主观:南昌 市求职创业补贴申 领条 件是予以批准的条件:高校大学毕业生。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南昌市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等。关于南昌市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

法律主观:

南昌 市求职创业补贴申 领条 件是予以批准的条件:高校大学毕业生。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南昌市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等。关于南昌市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昌市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予以批准的条件:高校大学毕业生。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二、南昌市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 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节选) 第十三条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 助学贷款 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节选)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 贫困 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在南昌市申请办理求职创业补贴业务的人员,必须是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而且是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国家才会给予其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南昌人才补贴政策对象

__在南昌有就业创业打算的,或者已经在南昌工作了的高校毕业生赶紧看过来哦!

有许多政策帮助你们减轻负担!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01 社保补贴

补贴人群: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所需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申请地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南昌各区县的人社部门申请。

补贴到账: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02 学费、助学贷款补偿

补贴人群: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补贴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地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03 首次创业补贴

补贴人群: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由江西省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申请地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南昌各区县的人社部门申请。

注: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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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困难毕业生补贴

补贴人群: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

申请地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南昌各区县人社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补贴到账: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南昌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05 创业贷款贴息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06 税收优惠

补贴人群: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限额标准: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优惠标准:

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07 生活补贴

政策内容:

为降低和减轻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就业的生活成本和压力,我市给予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生活补贴。

此外,为鼓励人才落户,我市对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申请方式:

申报人可在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南昌城市大脑平台、“i南昌”APP、“i南昌”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各类平台进行政策申领,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全过程由平台系统调取申报人各项审核信息,采取大数据比对的形式进行审核。

08 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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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为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上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工作上“轻装上阵”, 我市出台政策: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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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扎实有效做好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工作。

法律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第二条 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第三条 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第四条 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第五条 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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