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成人网络教育和各种培训;具备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先进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外语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德育教育优秀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1]
现有青岛北校区、青岛南校区、以及泰安校区,南校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距离青岛市政府和五四广场不到一公里;北校区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处于著名的李村商圈。青岛两个校区均位于市区核心位置,风景宜人,交通方便,商贸气氛浓郁,非常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社会实践和就业。泰安校区坐落在举世闻名、联合国认定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泰山脚下,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街497号。

作为山东省外经贸类专业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公办院校,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院始终立足于外经贸行业办学,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创新上水平”的办学方针,为山东省、特别是青岛市培养了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外语应用熟练、职业能力强、人文素养高”的外经贸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成为全省外经贸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院面向区域外向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以打造精品高职院校为目标,控规模、抓特色、强内涵,逐步形成了以国际贸易、财会金融、商务外语、电子信息(服务外包)、物流管理和旅游管理等六大专业群布局。截至2012年,共建成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等25个专业及方向。其中,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会计和软件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商务英语为青岛市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拥有《外贸英语函电》、《国际贸易法》、《VB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国际贸易实务》和《报关实务》等6门省级精品课程和1门省级筹备精品课。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已建成涵盖所有专业的校内实训室50余个,学院利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平台,通过“校中企”、 “企中校”等灵活的校企合作模式,对部分专业的学生为企业实施订单式培养,先后与海信集团、新华锦集团等百余家知名大型企业合作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对学生进行定向专业实习和培养;学院还在校内设立大学生创业园,为学生将来创业先行“热身”,丰富实践经验。
学院以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按照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常年聘请各行业专家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实现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努力实现专业与产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无缝对接。
学院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近几年来,荣获全国、省、市等职业技能竞赛的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有近30名,并多次获得团体一等奖。
学院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人文素质的培养。从学生入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到党建进公寓,从每年暑期的“三下乡”社会实践到选修课、讲座、社会义工和志愿者服务,从德育教学到德育实践,全力营造大德育格局,丰富学生的社会知识、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水平、锻炼学生的才干。2012年,国际贸易系2009级学生李勤美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并荣获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国际贸易实务(专本连读,衔接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我院与烟台大学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其中在我院学习3年,在烟台大学学习2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中国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政府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外贸企业、跨国公司及相关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宏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外贸英语函电、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报关报检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外贸跟单实务、国际服务贸易、外贸综合实训。
主要就业方向:各类外资外贸进出口企业、跨国企业、政府涉外经济贸易部门,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涉外企业管理、政府涉外经济贸易管理以及外贸制单、跟单等工作。 国际贸易实务(省级示范、省级特色、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
本专业开设于1964年,为省内最早的外贸专业。面向外贸类企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较强沟通交流能力、国际贸易专业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进行国际市场拓展、商务谈判、进出口合同的签订、外贸合同跟单、单证制作等实际操作,“重诚信、精外贸、强技能、高素养”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
该专业是山东省“省级示范专业”、首批“省级特色专业”,首批“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拥有“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法”等五门省级精品课程,主编了三部国家级规划教材。
主干课程:国际贸易实务、外贸业务综合实训、外贸跟单实务、综合英语、外贸谈判口语、外贸英语函电、商品知识与归类、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报关实务、检验检疫实务、国际市场营销、中国文化、经济数学等。
主要就业方向:专业进出口公司、自营进出口的生产企业、外资企业,并可在为进出口企业机构等提供服务的各类货运代理企业、国际物流企业、报关企业就业。本专业70%左右的毕业生就业于进出口工作岗位,其他就业于货运代理、报关、物流等企业。
国际贸易实务(纺织服装方向)
面向纺织服装进出口贸易业务领域第一线,培养具备较高的国际贸易专业能力和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懂纺织服装面料知识、懂服装设计与制作知识、懂服装专业英语,能进行外贸业务操作、跟单操作、单证操作、客户开发与国际市场拓展等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人文素养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服装材料、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英语、服装跟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法、外贸英语函电、外贸谈判口语、外贸业务综合实训等。
主要就业方向: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自营进出口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外资企业,从事开发联系客户、洽谈业务、跟单制单、对外结算等工作。
国际商务
本专业开设于2006年。面向各类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跟单岗位,培养具有扎实外贸业务知识、良好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英语应用能力,熟悉主要出口商品及包装知识、外贸跟单业务知识、工厂生产和管理,掌握货源筹备、检验、出运、单据制作等业务技能,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管理基础知识、市场营销、国际商法、国际贸易实务、采购与供应实务、外贸跟单实务、外贸商品学、会计原理与实务、外贸跟单英语、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客户服务沟通技巧、报关与报检实务、外贸跟单综合实训等。
主要就业方向:专业进出口公司、自营进出口业生产企业、外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及订单处理、货源安排、生产跟踪、安排运输、单证制作、进出口报验等工作。 学院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许多同类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保持友好校际交往。旨在为学生求知、择业提供全球性的广阔空间。2009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获得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
烟台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主观: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1、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
2、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
3、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4、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
5、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烟台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加大生活、购房补贴力度。
(1)生活补贴。对A类、B类、C类、D类人才,每年分别发放12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发放5年;
(2)购房补贴。在烟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50%发放购房补贴,A类最高18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50万元,D类最高30万元;
(3)项目补贴。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配套,A类最高360万元,B类最高260万元,C类最高120万元,D类最高50万元;
2、实施服务生态提升计划。
(1)人才落户方面。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即可先落户后就业;
(2)子女教育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烟台市范围内自主择校;
(3)配偶安置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可按照对口原则随迁安置工作;
(4)住房保障方面。市县两级筹建1.5万套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即可申请,在限定配租面积范围内3年内租金可减半收取;
(5)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最高80万元公积金贷款;
(6)医疗保健方面。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年日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7)交通出行方面。推出“烟台人才交通卡”,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及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均可申办;
(8)持卡可3年免费乘坐烟台市公交集团公司运营的常规公交线路公交车;
3、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计划。
(1)对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以5年为资助周期,提供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或1.5亿元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2)对创办企业的顶尖人才(团队)可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安居补贴、6000万元的项目资助、1100万元的融资补贴和800万元的产业化奖补资金;
(3)对接受股权投资的创办企业,5年资助期内上市且主体在本市的,政府股权投资收益扣除本金后,全部用于奖励顶尖人才(团队);
(4)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目标任务的按照协议约定给予股权奖励;
(5)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可提供最高50万元资金奖补贴;
4、实施创业人才托举计划。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提供最高100万元创业择优资助、100万元股权投资和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
(2)创业项目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可享受房租“三免两减半”优惠;
(3)入选烟台市“双百计划”的,可再提供最高300万元税后资助;
(4)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获得国家和省项目资助,可再提供1比1配套资金支持;
5、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
(1)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一次性购房补贴;
(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博士,购房补贴可提高到26万元;
(3)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出站后留烟工作的,再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4)大学生来烟实习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发放实习补贴;
6、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1)高层次创新人才,入选烟台市“双百计划”的,可提供最高600万元税后资助;
(2)入选烟台市产业领军人才的,可提供50万元一次性资助;
(3)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4)柔性引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15万元的专项补贴;

(5)设立1000名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保留5年事业编制,畅通去留渠道;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八条
省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事业和平台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用人单位精准引进各类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才供需预测分析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