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会披露业绩预告?

核心提示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4)期末净资产为负。此外

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此外,上市公司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上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7月15日前,创业板公司应披露半年业绩预测。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前的,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最迟应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4月的,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在4月10日前披露。

2.创业板公司应在7月15日前披露半年业绩预测,10月15日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测,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测。

3.创业板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4月的上市公司,应在2月底前披露年报。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个股票交易市场是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类型的证券市场是为需要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增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如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创业板是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地位。以300开始的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方面。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是门槛低,经营要求严格,有助于潜在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增长率高,但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业绩不突出,但增长空间大。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高、监管严格的股市,也是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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