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为不合格的操作票

核心提示检查判断不合格工作票的一般规定1.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正确或不合格工作票: 2.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未按规定签名、盖章,在工作票上乱写乱画、脏污,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 3.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填写工

检查判断不合格工作票的一般规定

1.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正确或不合格工作票:

2.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未按规定签名、盖章,在工作票上乱写乱画、脏污,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

3.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填写工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设备编号有涂改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4.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相符,或无故扩大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全而未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不完善、不正确。

5.未填写接地线的确切装设地点、组数和编号,

6.未注明装设标识牌的地点或标识牌名称错误、装设错误。

7.运行人员在电气一种票中未按票面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或填写不合格,按照规定应重新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

8.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批准范围,工作票 票种签发错误。

9.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

10. 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未遂等不安全现象。

11. 未经授权或越权填写、签发、许可的工作票。

12. 所有工作票票面不清洁导致字迹无法辨认;对于电子版工作 票进行涂改者;手写版工作票手写字涂改、字迹不清楚。

13. 工作票中关键词汇(含操作动词、专业术语、设备的名称和 编号、工作地点等)出现错别字。

14. 检修工作开工前,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 查安全措施而约定签字。

15. 未严格按工作票流程办理填写、签发、许可、延期、间断、 终结手续。

16. 未按照规定随意变更人员、变更工作任务、变更工作范围、 转移工作现场、扩大或缩小工作范围。

17.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和验 收即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

18. 已终结的工作票未盖相应印章或终结手续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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