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核心提示法律分析: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杭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如果是低保家庭,孤儿、残疾证持证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可以获得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法律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律分析: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杭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如果是低保家庭,孤儿、残疾证持证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可以获得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杭州注册公司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一)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外);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杭州注册公司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杭州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

2、杭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带动3人就业,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3、杭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3000元;

4、杭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5、杭州创业担保贷款;

6、杭州创业培训补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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