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装修工人受伤,有两种情形。第一,是装修公司的人,雇主与装修公司是合同关系,工人受伤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也就是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承包给私人公司,雇主与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工人受伤,由雇主或者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
应当按照装修工人受伤的具体情况来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要看装修工人和业主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分别是:
1、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那么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受伤,业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装修工人是属于工伤,所以这个是由装修公司来负责的;

2、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装修工人受伤业主也是不用负责的,由包工头承担责任和赔偿。
装修工人受伤医保能报销吗
装修工人受伤医保能报销。不过医保门诊和住院都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规定,用医保卡就诊,可以实时结算的都会直接结算。如果你还有商业意外险且包含意外医疗责任,可以保留就诊资料发票原件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