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各科总分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20分,合格分数线由各省自行划定,一般不超过满分的60%,即法规60分,管理和实务72分。
扩展:

1、二建多少分合格
二建各科总分分别是管理120分,法规100分,实务120分,二建各科及格分数线一般不超过满分的60%,每年都不一样,不是固定的。
贵州2022年二建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各科合格标准为:法规60分;管理、建筑、机电、市政、水利、公路、矿业均为72分。
2、二建考试成绩保留几年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是2年,连续滚动,考生必须要在连续2年内考过3门科目才能取得证书。如果2年内没有考过3科,那到了第3年,第一年的成绩就失效了,需要重新考试。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二建分数及格就可拿证了吗
二级建造师考过了之后就可以领证,但是每个地区的政策和制度不同,所以领证的时间也会有区别。大部分的地区在成绩下来之后,并不可以立刻拿到自己的资格证书。
二建考试后2-3个月,各省陆续公布成绩和合格标准,考生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后,就可以获得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拿到了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想要进行执业,首先需要注册,注册成功之后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才能以二级建造师身份执业。
广东二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
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各省自行组织的考试,分数线各个地区都有所不同,一般各个科目考试合格分数不会超过满分的60%,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二级建造师怎么才算通过
二级建造师各科合格分数每年各省各自公布,合格分数各省按每年度的录取的比例进行核定及格分数线。每年报考人数的多少,所考试题的平均难易程度,参加考生的综合成绩均会影响及格的分数线。每年控制及格比例约20%-30%左右。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分12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0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均为120分。

各科考试合格分数不会超过满分的60%,也就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2分,考试成绩连续2个考试年度滚动有效。
二建出成绩后多久能领证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都是在出成绩后的2-3个月之间,具体要看各地区在报名考试的网站上会有通知,到时候可以打印领取凭条,根据领取凭条上的时间,地点,去领取就可以了。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广东二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如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划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均72分。
一、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8月发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
(二)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三、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