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核心提示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有国家提供的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指导。1、就业技能培训。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2、就业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

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有国家提供的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指导。

1、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2、就业补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求职创业补贴。

3、就业创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线上线下公益性指导服务。

鼓励到社区就业创业:

1、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都可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2、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参加见习,或者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会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3、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有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

1、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2、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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