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在耕地上进行养殖场的建造是可以,但一定要报备,一定不能在基本农田里建造,而在耕地上建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不能破坏耕地层,不能在其中建造着永久建筑,一旦违规的话就会被拆除。
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土地手续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这个。
7.办理工商登记
具备了上述所需证件后,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了。
8.备案手续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一、综合预防鱼病,尽量减少用药机会
??1.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鱼体抵抗力。
??鱼病处理应以预防为主。如何预防,关键在于平时的健康养殖,这其中包括清塘消毒、科学投饵、合理施肥、调节水质、定期防病、优化环境、强化管理等相关内容,把握这些关键内容和技术,完全可以控制或减少鱼病的发生和危害。根据鱼类不同生长阶段的生长需要,投喂优质的鱼饲料,进行科学的饲养和管理,提高鱼类机体对病害的抵抗能力,依靠鱼类自身的免疫力防止病菌的侵入,从而达到不用药或少用药的效果。
??2.优化养殖环境,严防疫病传播。
??水产养殖场的确立要符合鱼类防疫要求,其选址、设计应选择无工业污染、水源稳定、水质清新、环境安静、背风向阳的地方,严防工农业污染对鱼类的危害。加强养殖过程中的投入品的管理,如苗种、饲料、渔药等。另外,利用生物修复技术,大力发展各种益生菌和微生态制剂,运用生物的方法来降解水体中的有机物和毒物,使水域环境得到改善和修复。
???3.实行免疫接种,控制疫病流行。
??对某些传染病要进行疫苗接种,及时免疫,定期驱虫,达到有效控制疫病流行的目的。
??二、准确诊断病症,严格实行规范用药??1.正确诊断,对症下药。
??鱼病发生的原因很多,总的来说,有病原、寄主、环境三种主要因素,三个因素相互作用失去平衡,就会引起鱼类发病。要想达到治病的目的,首先应该分析、研究其病因,才能不致贻误病情,及时诊治。?
???2.规范操作,科学用药。
??治疗鱼类疾病要在有资质的鱼医指导下规范用药,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副作用小的渔药按规定剂量使用。有的养殖者由于对养殖水体体积计算不准确,或者用药数量上不标准,造成用药不足或者过量。用药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浪费资金;用药过量,超过鱼类耐受程会造成死亡,且浪费投资,还会增强鱼类耐药性,给今后的防治带来困难。

??3.做好记录,积累经验。
??治疗鱼病,必须填写“用药记录”,其内容包括药物名称、用药方式、剂量及停药日期等,既可以规范用药规程,又可为来年的治疗积累经验。
??三、坚持选药原则,确保渔药高效低毒? ? 尽量使用安全无毒或低毒渔药。治疗和预防疾病用药,均应选择通过质量认证的渔药和饲料厂家生产的产品,尽量使用高效、低毒、无公害、无残留的“绿色渔药”,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残留和中毒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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