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法院往往会找到本市的一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请他们来出具评估报告,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和消费者或装饰公司发生雇佣关系。
2、技术服务不能作为法庭证据现在有的消费者为了保障家庭装修的施工质量,请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来替自己把关。实际上,这些服务机构已经起到了家庭装修施工监理的作用。

但这些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和报告,在法庭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因为消费者和服务机构之间是雇佣关系。根据有关法律
,这些证明和报告不具有作为证据的公正性。您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这些证明和报告却是有力的佐证,是支持您起诉书的有力依据。
3、装修诉讼不存在双倍赔付有些消费者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认为装饰公司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属有意的欺诈行为,会根据消法要求双倍赔付。但法院认为这类诉讼不适用于消法,一般都按照《民法通则》中的承揽纠纷进行处理,所以不存在双倍赔付的问题。
4、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好有些消费者在家庭装修出现问题以后,没有及时进行解决,导致损失加大。根据《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谢某将负责装修房屋的北京亚光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光亚),以及 装饰公司 驻店的家居建材超市诉至法院,因为住进刚装修完的新房后,家人身体出现不适,后经检测室内甲醛超标。要求二被告赔偿房屋租赁费、空气质量检测费、医疗费、精神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搬进新房家人陆续身体不适
原告谢某称,他于2012年12月与亚光亚签订合同,由该公司为自己的房屋装修。装饰公司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此项工程。2013年3月底,装修完毕,谢某一家人搬进了新居。
谢某说,「搬进去没多久,我四岁的孩子就开始哭闹,眼睛红肿、流鼻涕还伴随咳嗽等」。他赶紧将孩子送医。「因为不知道原因,医院就当做一般的感冒治疗,没想到一周后孩子症状加重,医院确诊为鼻炎。」
之后,谢某以及妻子、父母也出现身体不适,「当时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谢某说。

后经朋友提醒之后,谢某请来了专业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做了检测,检测结果让谢某大为吃惊——甲醛超国家标准4倍多,苯超标2倍多。
被告 他自装的塑钢窗甲醛超标
谢某认为,装饰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家俱、地板和装饰材料,才导致家人身体不适,于是将亚光亚告上法庭。因为在装修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家居建材超市承诺会承担亚光亚质量问题的连带责任,谢某也将家居建材超市列为被告。
「我们并不认可原告的检测报告」,针对原告的说法,二被告一致坚持,「因为按照合同规定,检测机构需要我们三方共同委托,但是他的检测机构我们不认可。」
因为对检测结果有争议,原被告再次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做了检测。
「经我们检测,原告室内由我们提供的家俱等装修装饰材料没有问题,我们怀疑,原告自行安装的阳台塑钢窗导致了甲醛超标」,亚光亚代理人称,检测机构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后发现,其中阳台的监测点被检测出甲醛超标。
争论 应否进行检测 双方争论不一
除了认为被告提供的装修装饰材料不合适,原告谢某认为,被告在工程竣工后没有履行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的合同约定,导致自己忽视了甲醛排放的问题。

被告亚光亚认为,只有原告认为有必要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才会进行检测。
「相关法律规定,室内有害气体超标是不能投入使用的,那为什么被告还是将房屋交付使用?」原告代理律师反问道。
「为了这事,新家不能住,我们身心俱疲」,原告一度情绪激动,「本是乔迁新居的好事,却变成了让人恐惧的甲醛超标事件。」
此案究竟谁是谁非,法院昨天没有判决。我在此提醒大家,要慎重选择 装修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