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用户协议

核心提示战网使用条款上一次更新于2009年6月25日注意!请您仔细阅读如下全部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感谢您使用战网服务(简称“战网服务”)。本使用条款(简称“TOU”或者“本条款”) 是您和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协议

战网使用条款上一次更新于2009年6月25日注意!请您仔细阅读如下全部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感谢您使用战网服务(简称“战网服务”)。本使用条款(简称“TOU”或者“本条款”) 是您和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法律协议,并规定:在遵守本条款规定的前提下,您将有权使用战网服务。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许可方,统称为“暴雪”)是战网服务的版权所有人。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被暴雪指定为战网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独立且独家被许可方。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网易公司(NetEase.com, Inc.)的关联公司,方便起见,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为“网易”或“我们”。本条款不能取代暴雪游戏(简称“游戏”)中所包含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简称“EULA”),也不能替代其它游戏特定《使用条款》的效力。EULA是用于约束您使用游戏客户端(安装在您电脑上的游戏程序部分)的协议,而本条款是约束您使用战网服务的协议。

授予一个战网服务的有限使用许可。 您必须同意并遵守本条款的约定,才能通过使用网页浏览器或官方认可的并且未被擅自修改的游戏客户端来使用战网服务。您仅能出于非商业性的娱乐目的使用战网服务,而不能出于其它目的或利用其他手段来使用战网服务。

额外许可限制。在第1条中授予您的使用许可将受到第1条和第2条(统称为“许可限制”)中规定的限制。在使用战网服务或游戏时出现任何违反许可限制的行为,都将被认为是侵害暴雪的游戏版权。您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您均不会:

使用作弊软件(cheat)、机器人程序软件(bot)、黑客程序软件(hack)、游戏增强程序(mod)或其它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来修改战网服务、修改游戏或干扰游戏体验;

利用战网服务或者游戏或其中包含的任何内容进行商业牟利,包括但不限于(a)未经网易和/或暴雪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网吧、电脑游戏中心或者其它商业场所内进行该类活动;(b) 传播或者协助传播商业广告或者实施类似的教唆行为;(c) 未经网易和/或暴雪授权,收集游戏货币、物品或资源用于线下出售;或者(d) 通过提供线上服务在线下收取报酬,例如代练行为;

使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能读取游戏或战网服务用于储存关于游戏角色或游戏环境信息的内存区域的软件)拦截、挖取或以其它方式,从游戏或战网服务中或者通过游戏或者战网服务收集信息;然而,网易和/或暴雪有权独立决定是否允许您使用某些第三方用户界面;

通过任何未经网易和/或暴雪明确认可的方式,修改游戏或战网服务的任何组成文件或导致前述文件遭到修改;

为了某种目的而使用任何手段为暴雪游戏或战网服务搭建主机、提供或开发配对服务,或者拦截、模仿或者重定向暴雪和/或网易所使用的通信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联网对战或内容聚合网络等形式来进行未经授权的游戏行为;

协助、创建或维护任何未经授权的连接到游戏或战网服务的连接,包括但不限于:(a) 任何连接到任意一个模仿或试图模仿战网服务或游戏的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以及(b)使用未被暴雪和/或网易明确认可的程序或工具的任意连接;或者

干扰以及协助干扰 (i)用于提供战网服务或游戏服务的任意计算机(简称为“服务器”);或者 (ii)其它玩家正常游戏。任何尝试干扰战网服务或者破坏游戏正常运行的行为,将可能触犯刑法和民法。

出于任何目的,对游戏或者战网服务实施或者意图实施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者反汇编。

必备条件。在使用战网服务之前,您必须(i)同意本条款、《隐私政策》以及用于战网服务中每款游戏内适用的《使用条款》、《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和《游戏内政策》;(ii)为即将使用战网服务的游戏购买有效的许可证;以及(iii) 在战网服务中注册一个通行证(简称为“战网通行证”)。您有义务支付在使用战网服务时发生的互联网网络费用等费用。未成年人使用战网服务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策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游戏防沉迷与实名认证的约束)。

获得服务。

通行证资格。您必须是一个“自然人”,才可创建战网通行证。公司、有限公司、合伙组织或者其它法律或商业实体均不得创建战网通行证。被暴雪或者网易禁止使用战网服务的个人不得创建或使用战网通行证,否则将有可能受到严重的民法和刑法惩罚。如您接受本条款即表示您在此保证自身满足前述创建通行证的必备条件。

创建通行证。当在战网服务中创建或更新战网通行证时,您需要向网易提供某些个人信息,例如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付款信息。对于某些游戏而言(具体适用范围由网易与暴雪独立决定),当添加一个游戏许可证到一个通行证中时,您需要用到一个由网易所提供的未被使用的激活码。在这种情况下,在您开始进行线上游戏之前,必须添加一个游戏许可证到战网通行证中。您在此同意,您将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且在有关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及时更新所提供的信息。当您申请将游戏账号绑定战网通行证时,我们会要求您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或相关文件,以便于我们检查并确认您是合法的已注册游戏账号的用户以及判别游戏账号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与合理性。

用户名和密码。在战网通行证创建过程中,您会被要求选择一个唯一的用户名和(或)密码(统称为“登录信息”);除本条明确指定的人员以外,您不得与任何其他人共用一个战网通行证或者登录信息。您有义务对登录信息保密,且对所有使用该登录信息而进行的行为(包括交易行为)负责,无论该行为是否获得您的授权。

通知。如果您发现或合理的怀疑登录信息的安全性有漏洞(包括但不限于登录信息遗失、被盗或者被未经许可的泄露),您必须立即发送邮件告知我们(电子邮件地址为:http://www.battlenet.com.cn/support)。

战网通行证的封停或取消。暴雪和/或网易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例如违反本协议、某个游戏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或网易和/或暴雪的其它政策,或者为了网易和/或暴雪遵守当地政府出台的适用法律或法令)下暂时封停、永久封停、修改或者删除战网通行证。特别地,在游戏账号与战网通行证绑定的过程中,暴雪和/或网易如认为您要求绑定的游戏账号涉嫌欺诈、虚假陈述、违反本条款规定、不恰当的行为、从事不诚实守信的行为或者其他影响游戏服务整体性的行为,暴雪和/或网易有权拒绝提供绑定服务,并有权对该等账号采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时或永久封停该游戏账号。因任何形式的战网通行证滥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条款的行为)而被永久封停的战网通行证将无法再被重新激活。您可以在任何时间按照战网网站的指示取消您已注册的战网通行证。无论是您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还是因为您违反本使用条款或者其他网易或暴雪娱乐的政策等原因而导致网易公司提前终止本协议,您在此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本使用条款终止之时起,您即以账号内全部预付款与剩余游戏时间作为向网易弥补此等违约行为的违约金,网易无义务向您转移、退还或者补偿此等预付款或剩余游戏时间;如此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网易损失的,网易还有权向您进一步索偿。您理解,提供战网服务是暴雪和网易商业决策之内容,暴雪或网易有权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在任何时间修改、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和/或服务支持。您在此同意,网易和暴雪无需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更新。

协议。本协议会在改进服务的同时不断更新。更新之后,在您下一次使用战网服务时,您会被提示是否要同意或拒绝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选择继续使用战网服务,您必须同意所有修改的内容。其它的政策也可能会随时加入和/或修改,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为守则》、其它的《游戏内政策》以及《隐私政策》,更新后的版本将公布在战网网站上。如果您不同意当前版本的《使用条款》、任何《行为准则》、《隐私政策》以及网易和/或暴雪指定的与战网服务相关的其他政策的全部或者部分,您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战网服务。

软件和服务。为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我们可能会要求您下载并安装更新程序到已安装在您电脑上的游戏和战网服务中。您确认并同意我们可以随时更新战网服务和游戏(包括存储在您电脑中的游戏客户端),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您。

所有权。

游戏客户端和战网服务。游戏客户端和战网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字幕、计算机代码、主题、物件、游戏角色、游戏角色名称、故事内容、对话内容、流行语、游戏概念、美术作品、动画、声效、乐曲、音像效果、运算方法、人格权利、文档、线上聊天记录副本、游戏角色资料信息、使用客户端记录的游戏时长,以及游戏客户端和服务器软件)的著作权归暴雪所有、并授权给网易。暴雪与网易保留与游戏和战网服务相关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暴雪创作衍生产品的专有权利。您同意您不会基于游戏或战网服务创作任何产品,除非当时有效的竞赛规则或者在爱好者政策(包含但不限于游戏**政策或爱好者艺术作品提交政策)有明确的约定。任何违反本条款或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游戏《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和《使用条款》)而进行的再复制或再发行暴雪游戏的行为均被法律明确禁止的,将有可能受到严厉的刑法和民法的处罚。

战网通行证。 无论本条款内是否有任何相反规定,您知道并同意,您对战网通行证不享有所有权、财产权益或者其他相关权益。您进一步确认并同意,战网通行证所包含及与通行证相关的一切权利均归于、并将永远归于暴雪所有,网易被授权使用上述内容。我们不认可战网通行证转让行为。您不得购买、出售、赠送或交易任何战网通行证,或试图购买、出售、赠送或交易任何战网通行证,上述行为均被视作无效。

用户和游戏数据。您的个人数据、账号数据和所有其它相关信息,包括您的账号中的游戏角色和货物都归暴雪和/或网易所有。您在此同意并确认:该些数据的提供、透露或转移将在《隐私政策》中做进一步约定。

虚拟物品。 暴雪或网易对战网服务和游戏中出现的全部内容享有所有权、许可权或者其他权利。您同意对该前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游戏中出现或生成的虚拟物品和货币,与该通行证相关联或存储于战网服务的其它属性信息)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任何权利。我们不承认任何于游戏外进行的所谓虚拟财产转让行为,也不承认任何于“现实世界”中进行的、对游戏中出现或生成内容的所谓销售、赠送或交易行为,除非上述行为已得到网易和/或暴雪明确的书面授权。因此,您不得出售游戏内物品或货币来换取“现实”货币,或将此类物品和货币与游戏外的现实物品进行等价交换,除非已得到网易和/或暴雪的书面许可。

费用。 您在此同意支付因您自己或他人使用您注册的战网通行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税款。若您为任意游戏选择了自动续缴的付费方式,即表示您同意相关费用会被自动扣除(即,费用将从您的账户扣除或记入您的信用卡账户)。战网服务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费用在任何时候可能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游戏的订购费用。您确认自身无权要求退还任何代表战网通行证支付的预付款。

游戏许可证的转让。

根据网易与暴雪的独立决定,某些游戏客户端可能需要输入激活码。与该游戏客户端匹配的激活码只能使用一次,并会令使用该激活码注册的战网账户获得相应游戏的许可证。游戏客户端许可证的可转让性将受制于该游戏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规定;然而,任何游戏客户端的转让行为均不会对您所注册的战网通行证产生任何影响,战网通行证不得与游戏客户端一并转让。为已使用的游戏客户端购买许可证的用户应按照网站(http://www.battlenet.com.cn)上的详细步骤进行,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使用限制和条件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您同意,在使用游戏客户端或战网服务的过程中,不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限前述事项,您不会藉战网服务提供任何可能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或其它权利(包括个人隐私权和公开权)的材料或信息。

滥用服务。 您不得以任何未被此协议明确允许的方式连接或使用战网服务。不限前述事项,您同意不会发起、协助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攻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a)攻击战网服务、试图中断战网服务或阻碍他人正常使用战网服务;(b)试图不经过授权而使用战网服务、他人注册的战网通行证或者进入与战网服务相关联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

不得进行数据采集。 您同意不会(a)以任何未被网易和/或暴雪明确允许的方式,从战网服务或任何游戏获取或试图获取信息;(b)拦截、检视或观察任何由客户端或战网服务使用的专属通信协议,不论是通过使用网络分析器、封包窃听器还是其它设备;(c) 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从/通过游戏客户端或战网服务采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角色信息、您注册的任何战网通行证信息、虚拟物品信息、其它玩家信息或其它一切游戏数据。

用户内容。 “用户相关内容”指由您或其它用户藉由游戏客户端或者战网服务而上传或传输的任何交流信息、图像、声音和所有材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聊天记录。您在此授予暴雪和网易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内的、已付清的、非排他性的许可,包括转授权给第三方的权利,复制、修正、改编、修改、翻译、重编、创建衍生作品、制造、引入流通、出版、发行、销售、许可、转让、出租、租赁、传输、公开展示、公开表演、提供电子访问接口、广播、通过通信手段向公众传达、展示、表演、输入电脑内存、使用并实现此类用户内容及所有在其基础上修改和衍生的作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您在此放弃所有可能对此用户内容所享有的人格权利。

内容审查和公开。 我们不会、也无法事先检查或监视所有用户内容。但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您使用战网服务或游戏时监视并/或记录下您的交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聊天文字),您在此就前述监视和记录行为给予不可撤销的准许。您确认自身对与任何用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聊天文字或语音通信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私期待。我们对于用户生成的用户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我们有权(但无义务)自行决定是否对任何用户内容进行编辑、拒绝发布或移除。我们同时保留权利,随时自行决定是否公开任何用户内容和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聊天文字、语音通信信息、IP地址及用户个人信息), (a)为达到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要求;(b)为执行本条款、任何协议或暴雪/网易相关政策;(c)为保护我们的法律权利和获得救济;(d)当我们认为某人的健康或安全可能会受到威胁;或(e)为举报犯罪或其它不当行为。

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战网服务是在“现状”及“现有”基础上供您使用,不包括任何类型担保(不论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针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所有权、不侵权性,及由交易习惯和贸易惯例所引发的各种可能性。网易和暴雪不保证您可按照您所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或使用战网服务;不保证战网服务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不保证缺陷必被纠正;也不保证游戏客户端和战网服务均不含病毒或其它有害要素。

责任范围;唯一且排他的补偿方式;赔偿

暴雪与网易对您使用战网服务所产生的损失或无法使用战网服务的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暴雪和/网易都不会对因您使用战网服务、任何游戏或任何游戏客户端引发的特殊的、偶发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或者继发的损失负责。在任何情况下,暴雪和网易共同承担的赔偿责任都不会超过您在诉因发生前六(6)个月向暴雪和网易已支付的总金额。

您确认并同意,解决与暴雪和/或网易争端唯一且排他的途径,就是停止使用战网服务并取消所有您所注册的所有账号。

对于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因您使用战网服务或任何游戏、违反本条款、违反《行为守则》、违反任何游戏《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而提起的索赔、要求、损害或其他损失(包括支付合理的律师费),您都同意为暴雪和网易赔偿、辩护并确保暴雪和网易的利益不受侵害。

争端解决和适用法律。

争端对各方而言都是昂贵而耗时的。为缩短解决时间并降低解决成本,对于任何针对这些《使用条款》的争端、争议或索赔( 统称“争端”),您和网易达成一致,在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前,各方会先对任何争端(下文明确列出的争端除外)进行至少(30)天的非正式协商。各方将自任何一方发出书面时起开始协商。

有约束力的仲裁。 如果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不包括下文明确列出的例外争端),您和网易同意通过提起仲裁处理。各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CIETAC”)根据CIETAC有效的仲裁规则以及适用法律在中国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您的仲裁费用及您应分担的仲裁赔偿应由您个人自行承担。

限制。 您和网易同意任何仲裁仅限应用于网易同您个人之间的争端。您认可并同意(1)任何仲裁均不牵涉其他人;(2)没有任何权利或授权进行共同仲裁或使用共同仲裁的程序;并且(3)没有任何权利或授权允许代表公众或者其他人的假设的代理人提起争端。

协商与仲裁的例外。 您和网易同意下列争端将不受上述协商及约束仲裁条款约束:(1)任何试图执行或者保护您或网易或暴雪知识产权或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相关的争端;(2)任何有关偷窃、盗版、隐私侵害或未经授权使用的争端,或由这些情况引起的争端;及(3)要求解除禁制令。此类争端应由网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您和网易同意将该类争端提交该法院裁决。

适用法律。 除非明确另作说明,本条款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且不适用法律选择原则。《联合国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法》被明确排除适用于本条款。

一般条款

使用条款修改。 使用条款只能以由网易和/或暴雪书面签字或者由网易公布于战网官网的形式予以修改。

转让。 网易可于任何时间将本条款的整体或部分,转让给任何个人或主体,无论是否取得您的同意。未经网易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本条款下的权利义务;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让均是无效的。

条款的可分割性。 如本条款的任何内容被认定为是无效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则该部分将被去除,而剩余部分将维持全部法律效力。

律师费。 与《使用条款》相关的诉讼,无论由哪一方发起,获胜方有权要求一方赔偿其因该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费用及其它费用。

协议整体。 本条款(包括本条款中明确引用的文档),构成您与我们之间的整体协议,并且取代此前或者同时并存的有关战网服务的全部内容(无论以电子形式、口头或是书面形式产生),但本条款应与暴雪游戏《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并存,且不能取代游戏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和游戏特定的《使用条款》。

非弃权。 我们未能执行《使用条款》中的任何条款的行为不应被解释为放弃当前或未来对该条款的权利,也不会影响任何一方日后要求执行该条款的权利。我们明确提出放弃《使用条款》中的规定、条件或要求不构成放弃追究未来与此规定、条件或要求相一致的责任。

不可抗力。 网易和/或暴雪不应对任何由网易和/或暴雪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迟延或失误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预见的情况或超出网易和/或暴雪掌控范围的原因造成的不可执行的情况,如不可抗力、战争、恐怖主义、暴动、禁运、民事行为或军事事件、火灾、洪水、事故、罢工或运输设施紧缺、网络中断、燃料、能源、劳动力或物料的短缺。

当您点击下方“接受”按钮或使用战网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本《使用条款》、同意遵守《游戏内规定》并且理解和认可我们的《隐私政策》。

尊敬的用户:

根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简称“《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您及其他用户均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于腾讯、neople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同时,根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19条之约定,为了保证您及其他用户的游戏速度,腾讯将定期转移或者删除《地下城与勇士》游戏服务器上存储的一些过往的游戏动态数据。

为了落实上述约定,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5.19条、第6.1条、第6.2条和第8.4条之约定,腾讯特制定本《<地下城与勇士>之<玩家条例>》,作为《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的补充协议,请您及其他用户遵守:

一、游戏禁止登录条款

1、玩家伪称或暗示为GM(伪称如:温馨提示、腾讯客服等;暗示如:语言中带有我是腾讯内部员工等),企图得到不正当利益或影响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

处理措施:

(1)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1)项处理措施,即暂时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地下城与勇士》;或者

(2)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13)项处理措施,即永久地、不可撤销地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地下城与勇士》,并将该QQ帐号在《地下城与勇士》当中产生的所有游戏动态数据、点券、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等资料全部删除、清空。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6)项、第6.1条、第6.2条。

2、无视国家规定,在人物名称、公会名称中使用违规词语或不文明词语、非法字符(涉及本公司名称、名誉,GM通用名称或恶意相似名称,无名称、违反公共道德、污秽不雅、领袖名称、非法组织的字眼、色情、政治相关字眼、非法字符)。用同音字组、相近字母和制造非法名称亦在本处罚条例范围。

处理措施:

采取上述第1条所述的处理措施,并采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6)项措施,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发布的广告、虚假信息或者非法言论删除,或者采取其他的阻止其传播的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7)项、第6.1条、第6.2条。

3、玩家涉及到侵入、拦截、破坏、复制、修改《地下城与勇士》客户端程序,以及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辅助性程序或恶性非法程序(如修改器,变速齿轮、加速器等),即使用外挂程序、或在游戏中宣传外挂程序的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3)、(4)项、第6.1条、第6.2条。

4、以任何弄虚作假的形式来蒙蔽或者欺骗其他用户,如发布模仿官方并带有病毒的网站、非官方中奖信息(例如:恭喜您,您中奖了,请到www.***.com网站输入您的QQ号及密码领取您的奖品)。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2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6)项、第6.1条、第6.2条。

5、在游戏中发布非法网站,宣传或使用私服、游戏代码、木马、外挂、病毒、色情信息、垃圾广告、非法广告等信息。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2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5)、(7)项、第6.1条、第6.2条。

6、在游戏中发布触犯政府法令的文字,如:煽动、反动、猥亵、暴力、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字眼,包含这类相关字的反向书写。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2条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7)项、第6.1条、第6.2条。

7、宣传或贩卖BUG、攻击服务器运行、牟取个人利益、影响游戏公平性,以及影响其他玩家正常进行游戏等行为。

处理措施:

采取上述第1条所述的处理措施,和/或采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7)项措施,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非法获取的Q币、Q点、点券、游戏道具和/或游戏装备等游戏物品删除,或者将其返还给原来的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其使用权的其他用户。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4)、(5)项、第6.1条、第6.2条、第6.3条。

8、持有复制道具、未开放道具等非法物品,影响游戏的公平性。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7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3)项、第6.1条、第6.2条、第6.3条。

9、**或参与**他人账号,非法挪用或转移被盗者帐号中的游戏物品,给被盗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条所述的第(2)项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6条、第6.1条、第6.2条、第6.3条。

10、故意使用《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对话频道功能妨害他人进行游戏的。

处理措施: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1)项措施,即暂时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地下城与勇士》,禁止登录期限为24小时。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6.1条、第6.2条。

11、在《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中及/或享受GM提供的线上服务过程中,对腾讯及/或其工作人员进行诽谤、扭曲事实、侮蔑、辱骂等侵害腾讯及/或其工作人员名誉的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0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7)项、第5.10条、第6.1条、第6.2条。

12、侮辱、毁谤、猥亵、威胁、辱骂玩家,扭曲事实、恶意散布不实谣言,恶意影响游戏环境等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0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7)项、第5.9条、第6.1条、第6.2条。

13、游戏角色数据存在严重异常,或帐号点券数据存在异常。

处理措施: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2条所述的第(1)项处理措施,即暂时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地下城与勇士》。如果数据异常的原因得到查明,并且异常数据得到

恢复,腾讯公司将立即解除该禁止措施,允许您继续凭借该QQ帐号登录《地下城与勇士》。否则,腾讯公司将根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6.3条之约定,无限期地延长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地下城与勇士》的时间。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5条、第5.9条、第6.1条、第6.2条、第6.3条、第6.4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

二、“点券”使用期限及永久删除条款

《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当中“点券”的使用期限均为180天。如果您使用的QQ帐号连续180天未登录该游戏的,“点券”的使用期限即为届满,腾讯将根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19条之规定,永久性地删除该QQ帐号在该游戏当中所有的“点券”以及对应的游戏动态数据,您将不能继续使用这些“点券”。换言之,如果您使用的QQ帐号连续180天未登录《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在180天之后再次登录该游戏的,则该QQ帐号项下的“点券”因使用期限届满而不可用,您如需要使用“点券”的,应当另行获取。

上述180天使用期限的计算是连续的,自您使用的QQ帐号最后一次登录《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之时开始计算。这期间,如果您使用的QQ帐号有登录《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则“点券”使用期限的计算自动中断,自此次登录之时重新计算180天。依此类推。

上述180天使用期限的计算由《地下城与勇士》游戏服务器软件进行,以《地下城与勇士》游戏服务器统计的连续未登录该游戏的天数为准。而且,该种计算是不问您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未登录该游戏的。换言之,只要《地下城与勇士》游戏服务器统计到您使用的QQ帐号连续180天未登录该游戏,《地下城与勇士》游戏服务器即会自动将该QQ帐号项下所有的“点券”永久地删除。而且,您因为违反《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而被暂时禁止登录该游戏的期限亦将被计算在上述的180天使用期限之中。

三、禁止第三方交易的条款

1、禁止QQ帐号交易

腾讯公司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QQ帐号,以免因QQ帐号问题产生纠纷,您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腾讯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腾讯郑重提醒您:通过转让得到的QQ帐号,很可能:(1)在《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中有违反相关条例的不良记录,您将自行承担因这些不良记录带来的任何损失;(2)是在《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中被其他恶意用户盗用的,您对该帐号进行的挪用以及转移物品的操作将同样视为盗号行为。您将自行承担因这些不良操作所带来的任何损失。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4.3条、第4.4条、第4.6条、第5.7条、第5.9条。

2、禁止游戏物品交易

腾讯通过《地下城与勇士》及其官方网站和其他软件,为您提供了诸如“商城”的获得Q币、Q点、点券、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等游戏物品的途径,您可以从腾讯提供的这些途径获得上述游戏物品。腾讯不提倡您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从第三方获得上述游戏物品,不对第三方交易的行为负责,并且不受理因第三方交易发生纠纷而带来的申诉。

腾讯不提倡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通过第三方开设的所谓“专业游戏交易平台”网站购买;(2)通过第三方开设的其他电子网络交易平台网站购买;(3)向第三方开设的所谓“游戏工作室”、“打币工作室”购买;(4)向其他用户使用真实货币购买。

腾讯郑重提醒您:通过第三方交易的方式获得的游戏物品可能是:(1)盗号分子盗窃得来的赃物,受害者一旦通过正当手段要求索回,腾讯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予以受理,您将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2)不法分子利用程序BUG、恶意程序等非法产出的,腾讯公司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约定,对您购得的非法产出予以拔取处理,您将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

合同依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协议第5.9条。

本《<地下城与勇士>之<玩家条例>》自即日起生效,请各位用户严格遵守,谢谢!

《地下城与勇士》是一款韩国网络游戏公司NEOPLE开发的免费角色扮演2D游戏,由三星电子发行,并于2005年8月在韩国正式发布。中国则由腾讯游戏代理发行。

扩展资料

《地下城与勇士》故事大纲

第一版(毁灭纪前)

在阿拉德大陆的文明之光闪耀之前,世界是一个无边的宇宙,孕育着各种形态的生命。

这些生命分散在各种虚空异界和地下城堡里,用它们的勤劳和智慧,创建着世界的繁荣。

生存在完美大陆阿拉德的人类和精灵,也属于各种形态的生命之一。

他们用诸神赋予的智慧,创造了被众多异界生命钦羡的阿拉德文明。

相传,连接阿拉德大陆和其它虚空异界的天空之城,就是天族和魔族为方便往来阿拉德大陆而建造的。

在各种虚空异界里,存在一种叫做“生命之水”的物体,可以使获得者拥有无限的生命。

生命之水的出现,引起了各异界生命的争夺。

魔族使徒“爆龙王”巴卡尔为抢夺生命之水,率领其手下的龙人和以赫尔德为中心的魔族使徒们展开了被称为“龙之战争”的魔族大战!

那是一场天地变色、伤亡惨重的毁灭之战,鲜血染红了魔族的土地!

战败的巴卡尔通过寂静城逃向了天界,并堵死了魔界通往天界的所有道路。

逃向天界的巴卡尔,为了削弱天族的反抗,不仅下了封杀魔法令,还用强大的魔法制造了具有邪恶力量的光之战士,并命他们守卫着天空之城,完全阻断了天界和阿拉德大陆的连接。

天界进入了巴卡尔统治的黑暗期,而阿拉德大陆的繁荣和辉煌,似乎也随着天空之城的消失而开始毁灭。

精灵和人类决裂,大部分精灵从阿拉德大陆消失,不知踪迹。缺失精灵庇护的阿拉德大陆,进入了文明的荒漠期,渐渐地在历史的洪流中隐退。

然而,千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异变,让原本归于平静的阿拉德大陆再次卷入血雨腥风之中……

先是一场如瘟疫般的异变,让阿拉德大陆上的动植物在一夕之间纷纷魔化成邪恶的怪物,它们凶残嗜血,肆意吞噬着人类的生命,死亡和恐慌迅速在阿拉德大陆蔓延。

接着一场大火如流星般坠落在格兰之森,熊熊的烈焰烧毁了格兰之森的大部分植被,却无法摧毁异变的动植物。格兰之森陷入了一片妖异的火海中,成了死亡之林。

精灵也从森林里彻底消失。

各种异变现象频繁的出现在阿拉德大陆各地,异变的动植物也越来越疯狂。

即使出现了为铲除怪物而不畏艰辛的穿行在阿拉德大陆各地的冒险家们,也无法让异变得到一丝缓解,阿拉德大陆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更让人忧心的是,原本消失的天空之城又重新出现在阿拉德大陆上。

随着它的出现,各种邪恶势力蠢蠢欲动:黑色瘟疫笼罩着人类的村庄,村庄里的人全部死亡,无一幸免;

暗精灵趁混乱向人类发动战争;贝尔玛尔公国的领土被相邻的帝国侵占。

远在斯特鲁山脉北部的冰龙斯卡萨也在这时候冬眠醒来,它强大的寒冰力量让斯特鲁地区陷入了一个漫天冰雪的世界。

饱受寒冷、饥饿摧残的班图族翻越斯特鲁山脉,野蛮入侵了贝尔玛尔的帝国防线……

因异变带来的混乱,在阿拉德大陆蔓延,各种虚空异界的再次出现,让整个世界陷入了癫狂之中!

这是诸神的降罪还是人类毁灭的预兆?未知的天界和魔界是否是这些邪恶力量的诞生之地?

事到如今,唯有冒险家们能为这混乱的世界找到一个解救之道!谁将是对抗邪恶力量的神谕之人?

故事从鬼剑士、格斗家、圣职者、神枪手、魔法师和暗夜使者等组成的英雄队伍开始……

第二版(毁灭季后)

自阿拉德历977年,阿拉德大陆开始发生神秘的“异变”现象后,这片大陆就没有一刻安宁。

尽管在格兰之火中,精灵一族用自己的生命修复了魔法阵,换来了短暂的和平。

但是,随后发生的转移现象及各种瘟疫又让它再度陷入了危机……

然而,这一切的噩梦也只是个开始。

那场史无前例的灾难才是真正地将整片大陆推入了无尽的地狱。

幸存者们对此只留下了深深的恐惧,他们将之称为:“毁灭纪”。

在那场灾难中,整个阿拉德大陆发生了大爆炸,很多地方因此成为了废墟,时空也因为爆炸的关系变得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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