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表露对物业有好感,让对手不知道你的意图,无法争取主动。到售楼现场后要多听售楼人员的介绍,不要打断对方的介绍并马上进行洽谈,另外多看模型、样板房,充分了解产品,等到洽谈时要多提问,售楼人员回答不准确或比较含糊时,要紧追不舍,不要轻易放过。
2、告知对方已看中其他物业并付定金,看对手是否愿意开出更有吸引力的价格,是否能再便宜点以补偿已付出不能退还的定金。

3、告知准备一次性付款,要求最优惠的价,这样也可以试探出底价。然后再找些理由说暂时不能付款,争取付款方式可以松动一些。
4、告知对方已购置物业,但要等现有物业出售后才能买,因此要求卖方在付款方法上再优惠些。如果实在谈不下来,那么抬腿就走,让卖方担心失去你这个有强烈购买欲的客户,也许走不了多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
5、有经验的售楼人员一般喜欢充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知己知彼后加以引导,这样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所以购房者在洽谈时要尽量保持沉默,让售楼人员多讲话、多介绍。
而不将自己的底牌过早亮出,这样可以始终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根据售楼人员说的内容,不停地找物业的缺点,要求降价。
6、告知自己很满意,但家人有其他的想法,如果房价便宜则可以解决问题;或者表现出强烈的购买欲望,迫使对方降价格。遇到比较满意的房子,可以让家人一起参与,但需分别前往洽谈。和家人在不同时间分别和不同的销售人员谈,往往可以得到不同的信息、不同的优惠,这样就可以最理想的价格成交。
7、销售人员往往会提出选择性的问题来让购房者回答,而往往任何一种回答对你都不是很有利,因此购房者要学会说“不”。有时购房者会因为销售人员不知疲倦的热情服务而觉得欠了对方的人情,而在谈判中不断让步,其实顾客才永远是上帝。
8、告知资金在外地或外国,购房款需慢慢支付,以争取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或者吐槽物业管理费太贵,不能支付,要求送物业管理费。
扩展资料:
买一手房主要涉及以下三项税费:
1、契税。买方纳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税率为房价的1%。
2、印花税。买卖双方均需纳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目征,税率为房价的0.05%。
3、公共维修基金。由买方在购房时缴纳,但各省有各省的具体标准,一般比例约为购房款的2%左右。
购买一手房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1、优选需要进行审查,这是购房的必要前提准备
(1)审查所购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2)审查所购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3)审查房产开发商的“五证”,企业的“五证”和“两书”是允许其合法售房的证明文件,购房者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出示“五证”和“两书”。
(4)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被进行抵押。
2、签约,这是购房过程中慎重而又稳妥的一笔
(1)购房者要持有谨慎的态度签订认购协议。

(2)认真仔细的阅读并填写合同文本中的空白处。
(3)合同附件也是不能忽视的,由于主合同中只能采取法定的统一文本,所以合同的附件就显得尤为重要。
3、付款,包括购房款。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等相关费用
(1)购房款,这一项给出了购房者三种简单的选择,即: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其它方式。
(2)住宅税费:契税;印花税;大修基金;转移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贴花税。
(3)按揭贷款。
4、收房
(1)收房纠纷的主要事由有:延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小区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不能兑现;承诺的规划与事实不一致。
(2)验收材料很重要,所以建议购房者签订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以避免收房时产生纠纷。
5、产权证
(1)取得产权的重要性,商品房所有权的取得是以房屋产权证的较后登记完成为准,即拿到了产权证,购房者才真正成为房屋的所有人。
(2)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购买商品房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到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卖房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装修
(1)买精装房要签好同及附件。
(2)精装房与质量保证书,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在《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承诺,除房屋本身质量以外,室内装修工程较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交房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验收精装修房。
买新房一手房有哪些流程,首先是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房管局备案,备案需要提交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已婚人士,还需要提交结婚证,流程不是很复杂,开发商售楼部会有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房屋交房是按照合约。一般来说,房屋交付应以购房者和开发商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
样板房起到什么作用
好的样板房能对楼盘起到良好的展示作用,开发商往往在样板房上的设计制作上花费很多心思。对于购房者来说,样板房能对房屋的空间进行更直观的展示,能在很大程度上激发购买欲望。很多购房者参观样板房时,房产销售声称未来房屋就是按此精装修标准交付,实际交付时却发现二者相去甚远。

样板房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逐步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展示和促销方式,有的是在实际楼盘中选择几套进行装修的实体样板房,有的是临时搭建后期拆除的临时性样板房。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样板房属于实物广告,有些案例中也属于样品。
在一手房买卖中,大部分精装修期房/现房的买卖合同对装修的内容没有全面具体的约定,更有甚者,对精装修仅停留在销售宣传以及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中,导致购房者验收时无据可依,维权时障碍重重。
一般来说,房屋交付应以购房者和开发商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虽未载入书面合同,但对购房者做出购房决定起到重大影响的、开发商做出的明确、具体的要约,也属于合同内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综上,房屋交付标准取决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达成的书面以及口头合意,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向购房者进行介绍时,如说明样板房即是交付标准的,则开发商即应按样板房的标准履行交房责任;如说明样板房只用于展示,不是交房标准,或仅硬装部分属于交房标准,则开发商应以明确的方式告知购房者,以便购房者在获得全面的信息后做出是否购买房屋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