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申请流程如下:
1、受理。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你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
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当事人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填写创业补贴申报表,持相关资料到镇(乡、街道办)进行办理,具体资料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保卡复印件;
(4)创业实体店内(外)经营(2-4张);
(5)填写个人申请书及个人承诺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创业计划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2、村上签字盖章。村两委对创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家庭劳动力)申报资料及相关内容、(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并开具证明(其中:脱贫家庭劳动力还需村上出具脱贫户相关证明),村两委签字盖章后报镇(乡、街道办)审核;
3、镇(乡、街道办)签字盖章。镇(乡、街道办)对村上审核后的创业人员申报资料(经营状况)及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并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由经办人将申请资料上报市就业局;
4、就业局核实、核查。就业局对镇(乡、街道办)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提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创业补贴人员营业执照注册情况及首次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就业局工作人员联合镇(乡、街道办)(就业局、乡镇负责人、农保员、协理员)对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的申报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核查核实;
5、资金拨付、就业局对核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工商、财税、金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