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崧的父亲高景清,字春潭,由太学生议叙道员,赏戴花翎。是个在当地出名的义舍财、保乡梓的乡绅。高岳崧幼年时,素来是个有个性的人。他嗜好看书写字,擅长写文章,字也写得好。由于出身官府人家,成为禀生。同治八年参加乡试,考中举人。当时,人称高岳崧承继父志,能为义举。同治十年,应礼部会试,考中进士。殿试御赐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
1966年,高家大院被收归国有。

1990年以前,在西安古城墙内,两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宅院占宅院数的一半以上。但随着城市开发和低洼棚户区改造,老宅院逐渐消失。

1999年,高家大院(北院门144号)与化觉巷125号、西羊市77号一起被列为“中挪两国重点历史街区保护项目”,并由挪威投资,对几处故居进行了整修,按照当时中挪两国达成的协议,西安市将以这几个院落为起点,带动西安市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从而在钟楼、鼓楼附近发展与古都风貌相匹配的民居旅游。“中挪两国重点历史街区保护项目”挪威方面共投资550万元,其中用于高家大院整修的资金约86万元。但86万元的投入并不能将整修工作完成,高家大院随即因资金不足而面临窘境。此时,依靠政府拨款不现实,靠原院内的4家单位出资也很难实现长期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开发。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在与4家单位协商后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西安中国画院是文化单位,高家大院是文化遗产,两者相融合,可以保留在院内,其余3家单位搬出大院。高家大院由西安中国画院艺术部主任杨霜林以个人名义出资开发。
2001年,这座民居被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2年8月,投资470万元的二期整修工程开工,重点在“家”文化上做文章。同年,获得“公元2002年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洲太平洋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
2003年由西安中国画院艺术部负责对故居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完善的保扩性修葺。作为西安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故居被列为挪威特隆姆大学建筑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系研究生教学基地、长安大学历史文化名域研究所研究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