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合伙搞养殖的时候,难道没有探讨一下这样的情况,怎么分成吗?按道理说,这你们应该提前考虑到,然后订立合同,根据股份,所承担的责任,还有管理者贡献的大小来进行分红。合伙的买卖不好做,其实就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而造成的。我们都说“先小人后君子”,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难。但无论如何责任还是要分清楚。作为不管理的人,按道理应该比那两个管理者拿得少一些才对。毕竟,两个管理者所承担的责任,和所付出的辛苦、努力要多得多。当然,能够做到三人合伙,还是尽量做到尽善尽美最好。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不建议如此合伙,如果你想做甩手掌柜,直接出资,让合伙人管理,你可以签订协议,利润如何分,合伙人全程管理领不领工资,但是,你做甩手掌柜的话,很多地方你管不到,投入支出你都不知道,很容易散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