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哪里办

核心提示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不动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

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不动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处在哪里办理

福州市公证处

地址:福州市新权南路12号金福商厦6层

附近公交站:

南门(福州儿童医院)-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路,?11路,?20路,?54路,?62路,?66路,?133路,?201路,?306路,?312路,?505路

于山(协和医院)-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路,?20路,?62路,?86路,?101路,?103路,106路,?122路,?133路,?171路,?306路,?k3路

公证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所需的材料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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