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怎么样??

核心提示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枣庄职业学院也是一所以培养高级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山东省首批技师培训基地。依靠公办院校为背景,加上当地政府的大力发展,枣庄职业学院现已是山东省

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枣庄职业学院也是一所以培养高级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山东省首批技师培训基地。依靠公办院校为背景,加上当地政府的大力发展,枣庄职业学院现已是山东省统招高等院校中的佼佼者,口腔医学专业更是省内的领头羊。实力雄厚。建议你来我们学院参观和考察。 学院是新建的新校区,在各个方面来说,学院建设的还是很好的,在省内还是能排的上名次的。学院的绿化是自己学院农学系自己搞的,相当有水平。宿舍都是4-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宿舍的水准算是省内比较好的了。学院是公办院校。学院的实习实训实验室都是最先进的,而每年的投入也是很多的。这也是说明市财政有钱给予支持。

2022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4年山东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由原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枣庄工业学校、滕州高级职业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等重点中(职)专整合升格而成,是山东省规模较大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素有“班墨故里、红荷之都”的滕州市城区,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高铁、京沪铁路、104国道等交通干线贯穿城市南北,为全国各地学子求学升造提供了方便。现有来自全国11个省市的全日制在校生5820人。学院整体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建有栖凤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交通发达,生活便利,环境优美,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781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60人,讲师305人,研究生学历91人,“双师型”教师84人。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120个实验实训室,其中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汽车实训基地、附属医院暨医护实训基地。

学院对接地方支柱产业开设了土建类、制造类、医药卫生类、资源开发与测绘类、财经类、电子信息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生化与药品类等36个高职专业。目前机械设计与制造等4个专业已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计算机文化基础》、《社区护理》、《数控编程与加工》、《机械零件的检测》、《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药学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与制造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王志亮教师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建筑施工工程专业群被列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

学院坚持“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办学理念,积极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了枣庄市职业教育集团,先后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人才共育机制。“鹰普班”、“山防班”等与10余个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成立的冠名班,以及与滕州市人民医院和北京、上海等地大型医院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使一大批学生解决了就业的后顾之忧。

学院文化特色鲜明,继承和发扬职业教育鼻祖墨子、鲁班的传统职业文化,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坚持 “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的育人理念,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水平。学生多次在山东省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获得骄人成绩;近80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学院还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奖、贷、勤、补、减”等多种途径,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6个招生专业,分别为: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4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2014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14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2、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标准。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技能考试分数线按照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二十二条 关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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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632-565056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

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

E-mail: wty3618@126.com

QQ咨询:909847660 1586412438 273051140 1208828372

2022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2022年单独 考试 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山东 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管理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第八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核工作。

第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素质测试采用线下测试方式,并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老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若因不可抗力,无法组织线下测试,将调整为线上测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50人(含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20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招生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

第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考试办法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护理(订单培养,大连雅风国际教育,日本 就业 )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改学日语。

2.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专业(订单培养,大连雅风国际教育,日本就业)外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因行业特点限男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七条? 报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报名时考生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2237开头)及学院要求的相关信息。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 志愿 。

第十八条? 考试费应于2022年1月3日-2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缴纳, 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录取资格。2022年2月18日-26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打印准 考证 。

第十九条 ?考试安排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除外)。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9:00至11:00。

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采取“ 面试 ”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

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2月27日8:00前凭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集合参与抽签并面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3.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

由学院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评分出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

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9:00至11:00。

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按“退役士兵”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综合评价招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 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 5391919 5650669

传?? 真:0632-5391918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0632-5650850

邮 ??箱:zzkjzs@126.com

网?? 址:www.zzkjxy.com

微信公众号:zzk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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