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路线:全程约1315.1公里
起点:武汉市

1.武汉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行驶20米,左转进入沿江大道
2) 沿沿江大道行驶2.0公里,直行进入沿江大道
3) 沿沿江大道行驶130米,在第2个出口,朝黄浦大街/解放大道方向,左转进入黄浦大街
4) 沿黄浦大街行驶380米,右前方转弯
5) 行驶20米,左前方转弯
6) 行驶3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黄浦大街
7) 沿黄浦大街行驶210米,过黄浦大街立交桥,朝建设大道方向,右前方转弯
8) 行驶20米,过黄浦大街立交桥,左前方转弯
9) 行驶30米,过黄浦大街立交桥,左前方转弯
10) 行驶30米,过黄浦大街立交桥,右前方转弯进入黄浦大街
11) 沿黄浦大街行驶44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武汉大道
12) 沿武汉大道行驶5.9公里,直行进入金桥大道
13) 沿金桥大道行驶380米,朝三环线/兆瑞大道/市民之家/汉飞大道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三金潭立交桥
14) 沿三金潭立交桥行驶390米,过三金潭立交桥约160米后,直行进入三环线
15) 沿三环线行驶8.8公里,朝谌家矶大道/汉施公路/武麻高速/武英高速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6) 沿匝道行驶1.0公里,过汉施立交桥约600米后,直行进入武英高速公路
17) 沿武英高速公路行驶10.7公里,朝红安/麻城/六安/合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三里桥互通
18) 沿三里桥互通行驶2.4公里,直行进入武麻高速公路
19) 沿武麻高速公路行驶7.6公里,朝麻城/荆门/G42方向,稍向左转进入沪蓉高速公路
2.沿沪蓉高速公路行驶1.0公里,直行进入沪蓉高速公路
3.沿沪蓉高速公路行驶210.4公里,直行进入沪蓉高速公路
4.沿沪蓉高速公路行驶1.5公里,过大顾店枢纽,左前方转弯进入沪陕高速公路
5.沿沪陕高速公路行驶101.2公里,朝淮南/铜陵/福州/阜阳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合肥西枢纽
6.沿合肥西枢纽行驶1.3公里,过合肥西枢纽约990米后,直行进入蚌合高速公路
7.沿蚌合高速公路行驶58.8公里,朝淮南东/蚌埠/徐州方向,稍向右转进入S17
8.沿S17行驶,过曹庵枢纽约770米后,直行进入蚌淮高速公路
9.沿蚌淮高速公路行驶33.7公里,过水蚌铁路分离立交桥,稍向右转进入西泉街枢纽
10.沿西泉街枢纽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京台高速公路
11.沿京台高速公路行驶170.5公里,朝郑州/徐州/连云港/北京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朱圩子枢纽
12.沿朱圩子枢纽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连霍高速公路
13.沿连霍高速公路行驶199.3公里,朝青岛/南通/连云港(西)/G1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锦屏枢纽
14.沿锦屏枢纽行驶1.9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沈海高速公路
15.沿沈海高速公路行驶243.2公里,朝济南/青岛/G2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马店立交
16.沿马店立交行驶530米,过马店立交约580米后,直行进入青银高速公路

17.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18.4公里,朝威海/海阳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泉枢纽立交
18.沿南泉枢纽立交行驶870米,过南泉枢纽立交约240米后,直行进入威青高速公路
19.沿威青高速公路行驶175.6公里,过高家庄大桥,稍向右转上匝道
20.沿匝道行驶630米,直行进入荣文高速公路
21.沿荣文高速公路行驶37.1公里,直行进入荣文高速公路
22.沿荣文高速公路行驶30米,直行
23.荣成市内驾车方案
1) 行驶3.2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2) 沿匝道行驶490米,右转进入S301
3) 沿S301行驶6.1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南山南路
4) 沿南山南路行驶1.7公里,过沽河桥约250米后,直行进入南山中路
5) 沿南山中路行驶5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山东省荣成市慧洋水...
法律分析:
海鲜运输需要的手续如下:1、产地检疫证;产地检疫: 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2、畜禽运输检疫证;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检疫证明编号、畜禽名称、畜禽数量、运输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输路线、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活动中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畜禽的处置等情况。跨省运输畜禽的备案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3、车辆卫生消毒证等证件。
海鲜进口需要提供证明手续:
1.原产地证书
2.生产国卫生证书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书。
法律依据: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 进口水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和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水产品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对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国进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者与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签订检验检疫协定,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和相关证书。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水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获准入资质的境外生产企业和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名单。
进口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水产品进口手续。
第十二条 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水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上述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派员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进口水产品预检。

衍生问题:
进口水产品检疫不合格怎么办?
进口水产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以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进口水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进口水产品的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及唛头等追溯信息。
当事人申请需要出具索赔证明等其他证明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