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疫苗管理应注意哪些方面

核心提示1 目前强制免疫动物疫苗供应链现状1.1 疫苗运输和储存脱离冷链 为节约运输成本,疫苗供应单位常将疫苗置于冰排泡沫箱中,委托商业快递公司通过物流传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易发生冰排融化,致箱内温度超过预定标准,降低疫苗效价。此外,疫苗从

1 目前强制免疫动物疫苗供应链现状

1.1 疫苗运输和储存脱离冷链 为节约运输成本,疫苗供应单位常将疫苗置于冰排泡沫箱中,委托商业快递公司通过物流传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易发生冰排融化,致箱内温度超过预定标准,降低疫苗效价。此外,疫苗从生产厂家到养殖场户手上经过的中间环节过多也容易出现疫苗脱离冷链,造成疫苗质量下降。疫苗出厂后要首先到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再到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再到乡镇的兽医站,最后到养殖场户,这是一个时间比较长的过程,中间的环节也较多,如果没有专业储存疫苗的设备和专业运输车,很容易造成疫苗效果降低,一些偏远山区乡镇兽医站连一台冰箱都没有,疫苗长期暴露在常温环境中,很容易变质。

1.2 企业的疫苗生产供应与养殖场户的需求脱钩 我国现有的疫苗供应链中,下一级的畜牧部门订购疫苗时要经过上一级畜牧部门,层层上报,最后由省畜牧部门向企业订购,也就是说对某种疫苗的需求,要经过多级的供应链层次,才会最终到达生产企业。疫苗需求经过多个层次的逐级反馈后易被扭曲,疫苗生产厂家很难及时得到养殖场户的需求信息,而养殖场户的需求也很难及时反馈到疫苗厂家。

1.3 中间环节过多易造成保管不当 疫苗从生产厂家到给畜禽注射,中间经历了层层环节,许多因素都会改变疫苗的保存环境,从而造成疫苗效价降低。按规定,疫苗在运输、保管及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在冷链下进行,但是也不排除有违规操作,比如防疫员缺乏责任心,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下,随意将疫苗装在塑料袋中拎过来。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的疫苗即便是给畜禽注射也不会产生抗体,不会起到有效预防疾病的作用。

2 人为浪费疫苗现象突出

随着规模养殖比重的不断增加,为了避免交叉传播某些疫病,养殖场均配备了自己的防疫技术人员,多数养殖场的强制免疫是在乡镇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监督下实施的,但这种监督不可能是全方位的,场主或本场技术员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思想,反正这些疫苗不要自己掏钱,要么不注意疫苗的保管,要么随意加大免疫剂量,从而造成疫苗浪费、免疫效果不明显和免疫麻痹现象发生。有的养殖场甚至出现这样的现象:场方把领回的强制免疫疫苗放在常温下,而把自己外购的非强制免疫疫苗放在冰箱里保存,这种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

3 疫苗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不到位

厂家在疫苗售后方面做得还很不尽人意,不能做到疫苗销售到哪里,技术服务就跟踪到哪里,做到有效指导养殖者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疫苗,保证免疫效果。以至于有的养殖场户使用了强制免疫疫苗,畜禽出现应激反应死亡,由于不能及时得到厂家的技术服务支持,很容易产生对该厂家疫苗的抵触情绪。虽然通过多年强制免疫工作的开展,群众防疫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强制免疫副反应造成畜禽死亡就不太好办,这也是多年来一直困扰基层防疫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4 解决措施

4.1 减少供应层次 建议在原有供应模式基础上减少供应层次,以减少不必要的物流成本,降低疫苗失效的几率。可以采取厂家直接向养殖场户供应疫苗的模式。有的养殖户希望向农业部指定的企业自由选择购买疫苗再从兽医站开具免疫证明,凭免疫证明到财政局领取补贴,他们认为这种方式既可互相监督养殖场户,也不存在少报存栏量,同时可以促进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改进疫苗生产。

4.2 加强疫苗供应链管理信息化 由于疫苗产品的特殊性,同时为预防流通过程中监管失效,减少浪费,应建立疫苗购销备案制度。疫苗从生产企业出厂后直至被养殖场户接种,在这些环节中伴随发生的储存、运输中、疫苗的进货来源、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也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对这些记录信息妥善保存。购销信息向所属上级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建立分布式数据库,以便于快速有效地查询、追踪和分析。

4.3 由养殖场户适当承担部分疫苗费用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规模养殖特别是养殖小区发展迅猛,在畜牧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经济实力也日渐强大,同时养殖场户主动免疫的观念已经普及。可以考虑由养殖场户适当承担一定的疫苗费用,这样可能更有利于减少浪费,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保证免疫的质量。

4.4 疫苗厂家加大售后服务质量 售后服务工作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每种产品的热销都离不开良好的售后服务工作,现在的市场环境更是把售后服务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再好的产品如果没有很好的服务体系配合,也很难成大气。所以厂家要把疫苗的售后服务做为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为养殖场户服务。首先是定期对疫苗使用者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养殖场户的问题和需求。其次是对疫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并给养殖场户讲解相关的知识。最好是每年做一次问卷调查,对疫苗产品的使用效果做出科学评价。

新养殖场2019年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自查报告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和用具等;

(2)必须远离动物生产、屠宰、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

(3)有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5)动物防疫制度健全。

动物诊疗是指兽医给牲畜看病,包括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动物诊疗实行许可证制度。设立从事动物诊疗的活动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符合哪些规定 :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

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扩展资料

以湖南省临湘市为例,详细要求如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符合哪些规定 :

一、办动物(宠物)诊所的

1、有固定的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办动物(宠物)医院的

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办动物(宠物)诊所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2、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

法律依据: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我场成立于x年,位于xx县x镇x村。自x年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及休药期制度,确保我场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场现有工作人员x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员x人。为规范我场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我场制定了各种防疫制度,建立了养殖档案,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对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址和布局

 1、选址合理。我场建场时进行严格考察,选址远离居民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具有天然的防疫屏障和隔离条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x米以上,周围x米内无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距离其他养殖场x米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我场周围建有围墙,出入口设有与门同宽,长x米、深xx米以上的消毒池,大门口还有人员消毒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围墙分开;生产区入口处置有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场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与污染道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生产设施设备齐全

 1、每栋栏舍安装有通风设备(换风扇)、配有照明设施。圈舍地面和墙壁用水泥混凝土,以便清洗消毒;设有兽医室及配备有相应的防疫设备;我场还配备有冰箱3台,用于保管疫苗。

 2、进入场区门口设有消毒池(喷淋消毒设施),场区内设有海尔牌的消毒器械x台、更衣消毒室,每栋栏舍之间设有消毒垫,同时库存消毒药件。

 3、在场区的下风口处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如:焚烧炉x台(或留有一片空地用于深埋病死畜禽);同时还建有一个立方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化粪池)。

 4、在场区内设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栏舍和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栏舍。

  (三)制度健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场建立有生产管理制度、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2、建立养殖档案。做好日常生产记录,生产养殖过程中,按要求做好检疫申报、饲养、兽药的购进与使用、免疫、检测、消毒、解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等记录。

  (四)人员符合要求

 我场的工作人员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现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x人,有x人有职业兽医或乡村兽医资格证;饲养员x人,并且经过培训后上岗,经体检合格并持有健康证,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上述是我场对动物防疫条件的自查情况,经过自查发现我场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记录不是很完善,但自我认为基本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现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申报,望主管部门及时给予现场审核。

 养殖场(盖章)

 二o一四年xx月xx日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