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楼主:中央美院2009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0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5名。专业并列5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6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4名。专业并列28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1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8名。专业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7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0名。专业并列33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4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170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444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10分。
③其他省: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09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6名。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21名。并列121名,文化分数录至522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分数录至507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6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5分。
3、其他省录取6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26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3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502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15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分数录至43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530名,并列53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
九、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223名,文化课最低461分。
③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344名,文化课最低510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66名。
并列666名,文化分数录至411分。
3、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170名。并列170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73分。
十、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856名,文化课最低46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70名,文化课最低461分。
③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21名,文化课最低429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其文化课总分424分。
3、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70名。并列170名,其文化课总分499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84名。并列84名,其文化课总分474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7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5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66名。并列666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建筑学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36名。并列43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④设计专业文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分数录至516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4人,专业名次录至100名。并列100名,文化分数录至426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8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397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530名。并列530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312名。并列312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1名,专业名次录至280名,文化课最低410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专业名次录至170名,文化课最低441分。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 谢谢采纳!
2010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分数线(省外)
计分方式: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以含数学成绩。
(3)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课成绩。
换算方法: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美术学院的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过线,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高考所填报第一专业志愿排序;高考文化课填报志愿与我院专业课填报第一志愿不符者,将无法录取)
省外录取分数线(综合分):
绘画、摄影、美术学(美术教育)、设计、雕塑、动画、戏曲影视美术设计69.10分
美术学(美术史论):65.36分
服装表演:文化成绩过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 形体测试85分
音乐学:文化成绩过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专业72.68分
清华艺术学院
一、 艺术设计专业
1. 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及“保留2011年专业成绩”者:语文和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17分;
2. 其他入围者: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成绩÷所在省文/理本科一批线×10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最低线:北京市199.62 、湖南省197.90、山东省196.16,其他省194.51。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二、 造型艺术专业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总成绩达到373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最低线:
北京市512.5分;
河北省58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8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低于423分[文/理]);
其他省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75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0.31)。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三、 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总成绩须达到户口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江苏省历史等两门选修测试科目均要求达到A),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成绩÷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10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最低线:重庆113.18、山东111.17、其他省109.41。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各省录取最低线:北京558、天津623、浙江663、重庆627、山东637、湖北614、江苏379(历史等两门选修测试科目均要求达到A)。

四、各专业方向录取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抱歉,找不到2013年的了,还没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