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沙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2022长沙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申报条件:

1、落户长沙并稳定就业。
2、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发放标准:
1、博士1.5w/人/年、硕士1w/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以放时限为两年。
2、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沙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月份据实发放。
2022年,长沙市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24.26万,同比增加3.48万人,就业规模和增量都创新高。长沙市政府近日及时出台对有组织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生活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2、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长沙创业优惠政策
长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对象为就业重点群体或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人员在长沙市(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创办的初创企业。
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长沙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
(二)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1年申报单位的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近两年由非就业重点群体变更为就业重点群体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五)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二、补贴标准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的3、4、5月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的最低值。吸纳2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2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三、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属就业重点群体的佐证材料或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1.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资料;
3.返乡农民工需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
4.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的随军批复;
6.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
7.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8.法定代表人参加创业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市人社局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申报对象于5月30日向注册地所在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时须提供各类证明、证件的原件核验,所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二)审核汇总。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并做好实地考察工作。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核定初创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及补贴金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需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于7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我局(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501室)。
(三)公示抽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集中复核工作,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我局及市财政局可分别开展抽查检查。
五、其他
(一)“初创企业”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普通高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毕业5年内是指2016年1月1日后毕业。按照湘教通[2020]66号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三)各县(市)根据本通知精神,参照制定相关办法。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长沙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目前有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具体如下:
一、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地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3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次,“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创业模拟实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
3、求职创业补贴
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创业贷款: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 万元,按规定享受更大力度的贴息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