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公司怎么收费的?

核心提示拖车公司收费标准如下:1、小型车辆(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的,收取标准是每次2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元。2、中型车(2、6-7吨货车,16-4座客车)城区道

拖车公司收费标准如下:

1、小型车辆(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的,收取标准是每次2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元。

2、中型车(2、6-7吨货车,16-4座客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元/公里,但基价起价3元。

3、大型车(7、1-14吨货车,41-6座客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基价起价35元。

4、特大型车(14、1吨货车,61座以上客车)城区内4元/次,公路上则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2元/公里,基价起价为4元。

5、三轮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拖车每次分别收取1元和3元,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拖车时执行基价起价分别为1元和3元。

法律分析:交警拖车费的具体标准并未统一规定,一般按公里收费,不同区域可能有差异。一般是一次10公里250-300元,拖车费就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是指交通交警部门或拖车服务公司,在机动车出现故障或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及时疏通道路、避免道路堵塞,而采取的强制或应车主要求将车辆拖离现场时所产生的费用。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于双方协商不成,被公安交警部门拖走车辆是要收取一定的拖车费,这是一种服务车主的行为,其收费标准也有相关的法规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拖车费项目实质是事故道路清障服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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