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支持和引导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购房补贴

通州区内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通州区购买商品住宅自住的,由区财政给予8—5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不超过实际购房价)。如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若双方补贴标准一致,按标准的1.2倍执行;若双方补贴标准不一致,按就高一方标准的1.1倍执行。
1. 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型技师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才,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
2. 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 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4. 通州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 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6. 江苏省“双创人才”项目资助对象,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7.获江苏省“双创人才”、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8.获江苏省“双创人才”、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具体申报流程及周期、申报材料等按照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速建设人才高地推动通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委人才〔2021〕2号)和通州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人才引进享受生活(综合)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2021〕5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近五年(2018—2022)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
三、通州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学生购房补贴
通州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学生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500元/_的购房补贴。
四、农村居民进城(镇)购房补贴
通州区内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
五、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通州区内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子女未满18周岁,施行之日止已生育二孩或三孩)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①二孩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给予400元/_的购房补贴;②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
六、区内就业、创业人员购房补贴
与通州区内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通州区内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或在通州区内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满3个月的就业、创业人员在通州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就业、创业人员,给予800元/_的购房补贴;其他就业、创业人员,给予500元/_的购房补贴。
七、家庭首套或者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在通州区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建筑面积90_(含)以下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价款)1%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90_以上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价款)1.5%的购房补贴。
八、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对通州区内企业、单位购买用于人才用房,一次性购买同一楼盘新建商品住宅5套(含)以上,或企业、单位组织职工一次购买同一楼盘新建商品住宅10套(含)以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400元/_的优惠。
九、与稳岗就业企业职工购房补贴政策的衔接
2022年3月21日起执行的《通州区稳定就业企业职工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的“在区内注册企业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在区内购买新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企业职工(符合通州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除外)”购房补贴标准,如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十、关于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的变更撤销
本《办法》发文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本《办法》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得享受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本《办法》执行期间,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又撤销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购房合同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本《办法》执行期间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在本《实施意见》执行期结束后撤销另行签订购房合同,不得享受本意见规定的相应补贴政策;变更购房合同部分条款但未更换购房人(仅限于增减购房人)或未更换已购买房源的,可享受本意见规定的相应补贴政策。
十一、有关说明
1. 本《办法》中购房补贴的面积:以不动产证载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面积。
2. 购房时间范围:以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3. 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安置房和二手房。

4. 家庭首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在本次购房前在通州区无商品住宅购房合同网签登记备案记录和不动产登记记录。
5. 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在本次购房前在通州区只有一套商品住宅,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十二、购房补贴申领要求
1. 购房补贴申领期限:购房人应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购房补贴申领流程: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购房补贴申请资料,确定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要求;②项目(房屋)属地财政局(所)审核购房补贴申请资料,支付购房补贴,资料归档。
3. 购房补贴申领资料:①申领人身份证(夫妻双方);②不动产销售发票复印件;③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申请第二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②个人承诺书(不重复享受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为防止重复补贴,区人才办在受理符合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申报时,可同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索取享受本《办法》购房补贴人员实时名单。
申请第三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在校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第四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购房人户籍所在地股份经济合作社、镇(街道)两级确认购房人是否为通州区内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证明材料。
申请第五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户口本、二三孩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第六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购房前满6个月的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购房前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购房前有区内满3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第七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购房人家庭在通州区内的商品住宅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记录和不动产登记记录。
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房屋)属地财政局(所)认为必要的补充资料。
5. 符合第二至七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业主,携带相关资料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三楼221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执行期间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购房者,可享受以上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第一至六项的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第七项可重复享受,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本《办法》发文前的通州区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与本《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补贴资金按现行区镇两级财政税收分成比例分担。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2年2月,南通滨海园区成立。南通市委、市政府从市级机关抽调人员,与原通州区三余镇、通州区滨海园区、如东县大豫镇部分干部组成南通滨海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2012年6月6日,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正式投入运营。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是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一类企业,注册资本达30亿元,组建后主要从事投资和资产管理,参与通州湾的规划研究、招商引资,项目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2012年6月6日,南通滨海园区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港发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南通滨海园区范围内的滩涂围垦、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港口岸线经营,货物装卸、物流、贸易经营等。该公司除了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公司、滨海园区控股公司两家国企股东外,还引进了南通一德实业公司、江苏韩通集团公司两家大型民营企业参股投资。
2012年8月1日,南通滨海园区腰沙围垦一期通道工程正式启动,标志着通州湾大规模开发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该工程位于通州湾遥望港闸与东安新闸之间,南为三夹沙围垦区,北为冷家沙边滩,总长度约9500米,施工面积50公顷,工程造价约4亿元,预计明年6月底结束。
2012年8月8日,南通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项目筹备处揭牌仪式在江苏省南通市举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飞虎、南通市市长张国华出席仪式并讲话。
2012年9月12日,南通滨海园区医院开工,总投资20亿元,滨海园区医院是园区内 首个社会事业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滨海园区及周边区域百姓医疗服务水平。
2012年12月21日,南通市政府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就华电在南通滨海园区投资建设2x1000MW超超临界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机组电力能源、燃机检修中心项目达成协议。华电通州湾电力能源和燃机检修中心项目分别占地1500亩和100亩,总投资321.5亿元人民币,一期投资81.2亿元人民币。电力能源项目位于腰沙围垦区,一期投资80亿元,计划在2015年2月开工建设;燃机检修中心项目位于启动南区春江路北,南海路东侧,一期投资1.2亿元,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
2013年6月24日,乔治海茵茨(江苏)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于在南通滨海园区组装的首架CH801HD型飞机成功试飞,25日又完成了CH750HD试飞成功。此次完成试飞成功的一共两架两个型号,分别为CH801HD,CH750HD,该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组装的飞机能在60米以内滑跑起降,这标志着中国制造量产超短距飞机正式起飞。
2013年9月5日,中节能与南通滨海园区签署合作协议。此次双方就遥望港以北、334省道以南现有的风力发电场约1.2万亩的区域内,建设上有风力发电、中有光伏发电、下有水产养殖的风光渔业互补类型光伏发电项目,为园区的大开发、大发展作出贡献。此太阳能发现项目电场装机容量为400兆瓦,总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三期建设,2014年年底前一期项目100兆瓦完成建设及并网。
2013年10月22日,总投资1.3亿元人民币的通州湾电子商务城项目与园区正式签约,该项目主要功能为电子商务、仓储物流、营销策划、电商咨询与服务等。
2013年11月22日,科教城项目一期工程于正式动工。一期工程包括:教学区5幢教学楼,1幢信息行政中心楼,一幢科技创业园大楼;共享生活区9幢宿舍楼,1栋商业餐饮中心;绿化、景观、操场、能源中心等配套设施。其中两幢教学楼,三幢宿舍楼,食堂与商场等配套设施工程将于年9月竣工交付。
2014年1月12日,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与园区管委会主任羌毅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江海外语文化生态体验城成功落户园区。江海外语文化生态体验城项目占地1500亩,总投资100亿元。体验城是集外语教育、旅游观光、商业物流、影视传媒“四位一体”的特色之城。
2014年4月8日,通州湾时代金融广场项目开工,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57亩,建设面积76000平方米,功能定位涵盖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律师、审计、会计、评估的总部和营业部等各式服务机构,以及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政府监管培训机构,服务于园区金融事业的各种商务、会议、住宿、娱乐、休闲、餐饮等综合配套服务及设施,预计项目在2015年5月份能够初步投运。
2014年5月23日,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
2014年6月,园区与上海中老年现代生活(国际)博览会组委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拉开了园区中老年现代生活服务产业发展的序幕,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双方将在中老年现代生活服务的职业培训、康复医疗、现代农业生态养老社区、久龄网研发中心等项目加强协作,利用各自优势形成互动共享。
2014年7月7日,市政府与上海海事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港口、航运等领域开展深入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南通江海资源科学高效开发水平。标志着由南通著名实业家张謇创办的上海海事大学正式落户通州湾科教城。
2014年7月16日,州永邦投资有限公司与园区签署了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投资及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正式启动。
2014年7月,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牵头,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主办的通州湾海上新能源装备产业联盟在通州湾海上新能源装备产业园正式成立。该产业联盟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道达海上风电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和华电重工集团共同发起,与通州湾新区共建高端装备制造业联合体,形成示范效应明显、创新能力较强、产业链完善的海上新能源装备产业园。

2014年8月28日,通州湾创业创新高校合作联盟成立大会在南通滨海园区成功召开,通州湾创业创新高校合作联盟在南通滨海园区正式揭牌。
2014年9月2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
2015年3月12日,国家发改委复函江苏省政府同意设立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努力把示范区建成长江经济带北翼桥头堡、江海联动现代物流集聚区、江海产业联动发展先导区、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
2015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推进南通建设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通州湾江海联动国际物流中心和国际产业合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