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补偿在航空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申请。
只要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械故障、航空公司运力不足、空勤人员的原因等等,航空公司不能免责,通常情况下,航班延误4-8小时(含8小时),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则要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对于因恶劣天气或航空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只要安排住宿、餐饮、交通即可。
航班发生延误,乘客要妥善保管登机牌,在航程结束离开机场前到航空公司的柜台开具延误证明,申请延误补偿。
一、发生延误时该怎么办:
1、确认航班变更信息
当雷雨等特殊天气影响机场航班正常起降时,航空公司将以短信和现场值机人员的形式发布航班变更信息提示。除上述方式外,您还可以联系航空公司的售票服务,确认您的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或取消。
2、签发“航班延误证明”

一般来说,在确认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后,需要到航空公司值班经理柜台签发“航班延误证明”。
3、如需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航班延误证明、电子客票行程单及用于支付车票的银行卡(仅限持银行卡支付的旅客)与原售票点联系;拨打航空公司售票服务热线;登录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相关票务网站。
二、飞机延误时间有两种算法:
1、起飞延误时间从原计划起飞时间到飞机实际起飞时间计算;
2、着陆延误时间从原计划到达时间到飞机实际到达时间计算。

飞机晚点后,旅客为维护自身权益,可申请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者改签手续。旅客要求出具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书面证明的,承运人应当及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