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电梯招投标问题!

核心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作废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所以,同时委托同一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电梯安装公司,应当是涉嫌在同一项目中参加两个联合体投标,属于被禁止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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