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鹿县的历史沿革

核心提示鹿泉市历史悠久,距今已有4000余年,战国时称石邑县,隋朝改为鹿泉县,唐朝改称获鹿县,以后又称镇宁州、西宁州,明清又恢复获鹿县建制。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市。2014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消鹿泉市,设立石家庄市鹿泉区。

鹿泉市历史悠久,距今已有4000余年,战国时称石邑县,隋朝改为鹿泉县,唐朝改称获鹿县,以后又称镇宁州、西宁州,明清又恢复获鹿县建制。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市。2014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消鹿泉市,设立石家庄市鹿泉区。

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改鹿泉县为获鹿县(鹿泉市获鹿镇),“鹿”、“禄”谐音,意即擒获安禄山之意,故名。属平山郡。

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平山郡为恒州;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恒州改名镇州;后唐初改镇州为真定府,不久又改为镇州;后晋天福七年(公元942年)又改镇州为恒州;宋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改镇州为真定府。获鹿县属之。

金兴定三年(公元1219年)改获鹿县为镇宁州。

元代初改镇宁州为西宁州,属真定路。太宗七年(公元1235年)改西宁州为获鹿县,属真定路。

明代,获鹿县属真定府。清代初,获鹿县属真定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真定府改名正定府,获鹿县属正定府。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置范阳道,获鹿县属范阳道。民国三年,范阳道改名保定道,获鹿县属保定道。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废道,获鹿县直隶于河北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鹿县属石家庄专区。1958年12月20日撤销获鹿县,并入石家庄市。

1962年3月27日以原辖区复置获鹿县,仍属石家庄专区。1970年石家庄专区改称石家庄地区,辖获鹿县。1983年11月15日获鹿县划归石家庄市。

1994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获鹿县,设立鹿泉县级市。仍属石家庄市。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县级鹿泉市,设立石家庄市鹿泉区,以原鹿泉市行政区域为鹿泉区行政区域。

鹿泉市委、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大力地扎实地开展了第三次创业。从七十年代修引岗、战干旱,到八十年代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鹿泉经历了两次历史性的大创业。1998年后,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市人民意愿,适时提出了第三次创业的战略目标,即通过抓投入、上项目,大力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全市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经济质量再上新水平,到2002年建成高标准经济强市和宽裕小康市。同时,出台了政绩展示制度,通过大力开展第三次创业和实施政绩展示制度,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综合经济实力一直位居河北省十强县(市)前列。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80.1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4亿元,财政收入完成4.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70元,与97年相比,分别增长67.7%、6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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