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书店的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载明店名、经营地址、经营者的姓名、住址等;

2.本市常住户口证明或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本市居住证明;

3.使用固定经营场地的有效文件(如是租房协议则须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4.经营场地平面图;
5.书店名称(三个以上备用);
6.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明。
二、根据现有法规的规定,从事图书报刊零售应向开办地的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区、县文化(广)局申请。取得书报刊零售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持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一般来讲,附近有文化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及成熟的住宅社区、大学区、商业区等地方,都是可以选择的开店位置。个人创业投资的书店一般规模较小,流动客流和固定的客流都非常重要,因此,最好选择社区或大学区周边有车站、快餐店、剧院等人流比较多,又背靠稳定的社区读者群体的地方。大学区的书店尽量避免过多的畅销书,而写字楼附近太学术化的书籍也不会好卖,专业性强的书店开在相关的场所附近,则会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