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动漫行业蓬勃而发,2004年全球数字内容产业产值2228亿美元,与游戏、动画业相关的衍生产品产值超过5000亿美元。这都预示着动漫产业目前已经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在不断的发展,那么现在做为创业者来说还在选择传统的衣食住行吗?新的产业的发展总会带来巨大的商机,谁先抓住商机谁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做生意找项目就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动漫是一个不会过时的产业,我们从小就是看着动漫长大,以后的孩子们更是伴随着动漫文化成长的,所以经营一家动漫店是个非常合适的选择。
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是篮球的发明人

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Dr.?James?Naismith,1861年11月6日-1939年11月28日),加拿大人,篮球运动的发明者,他同时也是第一位篮球教练召集了5位球员组成一支球队,被誉为“篮球之父”。

1891年,奈史密斯在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奈史密斯寻找一种有趣易学且可以打发学生无聊的冬季室内体育课的游戏。
奈史密斯从一些加拿大儿童用球投入桃子筐在加拿大被称之为“Duck-on-a-Rock”的游戏中受到启发,奈史密斯的篮球游戏在11月15日初步构思完成,最早的规则没有运球这一规定,只允许球在球场内传递,之后他又编写了13条篮球规则,其中有12条仍然延用至今。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分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为了纪念奈史密斯博士发明的篮球的功绩,在春田学院校园内修建了美国篮球名人馆 - 詹姆斯·奈史密斯纪念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