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企业选择与创业公司合作的10个理由
通常来说,大企业是不会与创业公司一个鼻孔出气的,但是有充分的理由显示大企业选择创业企业进行合作能够为自己带来许多好处。现列举如下十条:

1、扩大影响力
企业总是希望自己能够对于项目进度和技术供应商施加影响力。而作为创业公司恰好能够为其提供绝佳的机会,因为对于事业初始阶段的创业公司来说,顾客就是他们的生命线。他们会极尽所能地满足早期顾客的商业需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大公司选择创业公司来做项目往往比自己做更有效率且更节省时间。
2、抓住机遇
如果一家创业公司看起来很有前途,且它的产品拥有着广泛的消费市场,可以从中获利,那么大企业就可以考虑投资这家创业公司并且参与到董事会中。通常情况下大企业会选择为有前途的创业公司注资,因为如果这间创业公司符合公司的长期的商业战略规划,他们之后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内部收购。
3、低成本获取关键技术
大部分的创业公司在事业初期都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他们愿意向大企业提供「免费」的技术开发方案以获取免费的办公场地,或者能够从企业的 IT 部门「借用」一些开发人员。创业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而企业几乎是以零成本获得这些技术作为提供资源的回报。
4、从自身的技术进步中获利
大型企业的 IT 部门在工作中经常可以取得一些技术突破,但是这些技术一般都仅在公司内部使用,其实这些技术突破同样可以应用于其他公司。由于公司内部的 IT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支持公司的日常业务,没有时间去将自己的解决方案推向市场,获得收益。假如与一个创业公司合作(或者自己创立一间公司)就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了,该创业公司可以专心地为大公司的技术解决方案进行外部市场开发与技术支持,而公司内部的 IT 部门就能够集中精神解决企业内部的`问题。
5、资助 R&D 的另类方式
企业的 CIO 很难让 CFO 与 CEO 签字同意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系列的临时开发小组,去承担可能有结果也可能一无所获的研发工作。如果能够与创业公司达成合作,大企业就可以时常让创业公司来承担自己的研发工作。对于大企业来说,这可以降低投入了成本却可能一无所获的风险;而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得到了来自大企业的资金支持,正好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去完成一些技术创意工作。
6、获取与其他投资人合作的机会
处于同一行业中的企业(有时候是不同行业)通常需要面对必须解决的相同需求,但是每一个企业自身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当多家企业对于同一间创业公司进行投资的时候,就拥有了集中各家资源解决常见问题的机会。
7、提升工作灵活性
由于处于事业开始的初创阶段,创业公司往往愿意在大企业 IT 部门无暇他顾的时候承担一些特殊的项目开发工作。当企业内部 IT 部门的工作已经应接不暇的时候,如果创业公司愿意出一臂之力,对 IT 部门来说简直就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创业公司给了企业的 IT 部门更多的灵活性,提升了企业 IT 部门对于不可预见的临时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
8、增进与供应商的关系
当企业与自己的 IT 供应商在创业投资方面有着相同的参与积极性时,通过和创业公司的合作也可以让企业和其供应商在共同参与的过程出培养出新的技术合作关系,进而有利于整体的合作关系,增强企业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联系。
9、掌握技术人才
创业公司通常拥有一些具有特殊技术能力的员工,他们具备了某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他们正是大企业中所缺少的人才。大企业应该记住,当他们因为技术项目而与一间创业公司达成合作的时候,他不仅仅是得到了创业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也得到了隐藏在技术之后的人力资源。
10、树立企业形象
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将与创业公司合作视为他们在社区中提供就业机会的工具。这个策略不仅反映了企业回报社会的良好意愿,也增加了企业盈利的可能性,因为用户对于能够积极支持自己所在社区发展的企业更拥有好感。
总而言之,大企业选择与创业公司合作好处多多,正可谓一石数鸟。
(作者Mary Shacklett 现在是Transworld Data 公司的总裁,该公司专注于技术研究和市场开发。在成立这家企业之前,Mary 还曾经在多家金融、计算机跨国企业中负责过技术、市场开发、战略规划方面的工作。Mary 进行过多次演讲,发表过1000多篇文章,还出版过技术类相关书籍。)

怎能从“一年30亿融资额“的全世界路过。点击此处加入“DEMO SPACE”立刻加速融资。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
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扩展资料
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
3、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对申请文件审核。
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

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创业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