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

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国家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1.联合投资:联合投资和组合投资是分散风险的重要措施,联合投资指多个创业投资者联合对同一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有利于创业投资者之间信息共享,提高项目选择的准确性,加强投资监管和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保证对风险企业的投资总额达到合理规模,增大投资成功率。
2.组合投资:组合投资则指投资者根据项目不同发展阶段对投资入股形式的要求,创业投资家采取股权、债权、准股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投资策略,保证项目对资金的需要,减少项目失败造成的损失。


